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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逆淘汰的真相是:不如他,那就赶跑他,或者弄死他

官场逆淘汰的真相是:不如他,那就赶跑他,或者弄死他!公叔痤剧照吴起逃亡,韩非子被毒死战国时候的魏国西河郡守吴起,替魏国守

官场逆淘汰的真相是:不如他,那就赶跑他,或者弄死他!

公叔痤剧照

吴起逃亡,韩非子被毒死

战国时候的魏国西河郡守吴起,替魏国守住河西要冲,让秦国十数年不敢东窥,练兵治民样样拿得出手。

田文之后,吴起满以为相位非他莫属,结果魏武侯用了公叔痤,一个靠娶公主上位、自己也知道才干远不如吴起的平庸宰相。

公叔痤怕吴起哪天取而代之,便听了门客的主意:先劝魏武侯把公主嫁给吴起来“试探他的忠心”,再把吴起请到相府,让公主当着吴起的面又骂又摔,把公叔痤欺负得灰头土脸。

吴起一看,娶公主就得过这种日子,坚辞不受。

魏武侯立刻起了疑心,你吴起不愿结亲,莫非不想久留魏国?

猜忌一生,吴起吓得连夜逃往楚国。

《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记得明白:“吴起惧得罪,遂去,即之楚。”

差不多同一个时代,荀子的两个学生,李斯和韩非。

李斯入秦多年,靠着“老鼠哲学”攀上客卿高位,帮秦王规划吞并六国的路线图。

可当秦王读到韩非的《孤愤》《五蠹》,拍案惊叹“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把韩非迎进咸阳时,李斯心里很清楚,无论法家理论的造诣还是宗室公子的身份,自己在韩非面前都讨不到便宜。

他跟姚贾一起向秦王进谗,说韩非是韩公子,“终为韩不为秦”,留着是隐患,放回去是后患,不如找个过错杀掉。

秦王把韩非下狱,李斯派人送毒药进去,韩非想面见秦王自辩而不得,饮鸩而死。

《 《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载:“李斯、姚贾害之……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这两桩旧事,一个被逼走,一个被毒死,公叔痤嫉贤,李斯妒才,表面看纯属私德问题。

如果只停留在“小人害贤良”的道德感叹,我们就错过了中国历史最隐蔽也最致命的一个结构性病根。

这里要说的不是道德审判,而是另一回事:在中国古代的权力架构里,排挤乃至消灭比自己优秀的人,往往不是偶然的恶念发作,而是身处那个位置的人所能做出的最“理性”的选择。

制度本身把优秀同僚变成了对自己最大的威胁,于是“不如他,那就赶跑他,或者弄死他”就从个人品德问题,沉淀为一种反复上演的政治常态。

吴起剧照

为什么“容不下能人”是官僚体系里的理性选择

先回到公叔痤的那个处境。

魏武侯已经流露出想试探吴起,说明吴起入相的呼声不低,而公叔痤的相位全凭娶公主和前任田文的政局余荫,并无硬核的军功政绩托底。

在战国那种国君说翻脸就翻脸的环境里,一旦吴起做了相国,以吴起的性格和能力,很快会把公叔痤边缘化成摆设。

那时候公叔痤不只是丢官,还可能因昔日排挤吴起而被清算。

他面临的是零和博弈,要么吴起走,要么自己完。

门客出的那个主意成本极低、风险极小、效果极好,吴起性格刚烈好名、最受不了受辱,一激便中计。

站在公叔痤的角度,这是完美自保。

李斯那边更典型。

他本来是楚国人游仕秦国,根基全在秦王一人的宠信。

韩非一来,理论水平比他深,又是韩国公族,秦王若真用韩非为客卿甚至廷尉,李斯立刻从“首席智囊”变成“可有可无的执行者”。

更要命的是,秦国宗室素来排外,一旦李斯失势,郑国渠案那种“逐客”风潮再起,他连活命都难。

所以李斯必须先下手为强,借秦国宗室利益集团姚贾之手,把韩非钉死在“为韩不为秦”的罪名上,这个罪名恰好戳中秦王最敏感的信任神经。

你看,李斯杀韩非,不完全是酸葡萄心理,更是保全自身权位的冷酷算计。

《 《论衡》·虚祸》早就点破:“李斯妒同才,幽杀韩非于秦。”

这说明什么?说明在缺乏制度化的权力制衡、缺乏合法的“异见者生存空间”的君主专制体制中,同级官员之间的能力落差,天然构成生存威胁。

你能干,就意味着你可能取代我;你比我得君心,我就离死不远。

与其等那一天,不如趁你羽翼未丰先把你做掉,或赶走,或弄死,或贬谪,或污以赃罪。

这种逻辑不独公叔痤和李斯懂,庞涓也懂,所以他骗孙膑来魏国,先断其膝再黥其面,让你连跟他竞争的资格都没有。

后来南宋的秦桧害岳飞、明朝严嵩害沈炼、清朝明珠索额图互相倾轧,底层逻辑一模一样。

不是他们天生比旁人坏,而是那个权力容器只允许“唯一受宠者”活着,次一级的优秀人物本身就是原罪。

从这个角度讲,“嫉贤妒能”与其说是道德瑕疵,不如说是专制官僚制的伴生癌。

系统默认把优秀同事设为敌人,偶尔冒出个翟璜、房玄龄、王阳明那样既能干事又能容人的,反倒是极小概率的例外,需要君主格外开明、本人格外通透、时机格外凑巧,三者缺一不可。

李斯

被害者身上的“可被驱逐体质”

话说回来,如果吴起和李斯换个位置,假设吴起是宰相而公叔痤是将领,吴起会不会容得下公叔痤?大概率是会的,因为公叔痤对他够不上威胁。

但吴起就一定不会排挤别的能人吗?也未必。

历史上吴起在鲁国就因“杀妻求将”遭谗被逐,在魏国又因为跟田文争相位闹得不愉快,他性格峭急、爱惜羽毛、不屑于庸人周旋,这种人在任何官僚体系里都是“刺头”。

刺头不可怕,可怕的是刺头偏偏又有真本事,让上级又爱又忌、让同僚又怕又恨。

吴起之所以被公叔痤轻易算计,根子在于他读不懂“人情暗局”。

公叔痤让公主辱骂自己,吴起只看到“公主跋扈、娶了她没好日子过”,却没品出这是一场政治钓鱼,魏武侯嫁公主给你是试探忠诚,你拒婚就是不给君主流面子,等于自证“不愿长留魏国”。

一个真正圆融的政治人物,哪怕再不愿娶公主,也会先虚与委蛇再婉转推脱,或托重臣疏通,绝不会当场干脆拒绝让君侯下不来台。

吴起不懂这个,或者说不屑懂这个。

他后来在楚国变法雷厉风行、得罪贵戚被乱箭射死,也是同一种性格的延续:太亮、太直、太不肯妥协,所以好用,也好灭。

韩非的处境略有不同。

他是韩国公族公子,口吃不善言辞,著书满纸机锋却当面木讷,入秦后全靠文章打动秦王,并无实际行政班底。

也就是说,韩非空有理论光环,却没有在秦国官场扎根的政治资源,这正是李斯敢动他的原因。

如果韩非像商鞅那样先靠景监引荐、再当面与秦孝公深谈数次、拿到孝公铁杆支持才开始变法,李斯未必有机会下手。

韩非的悲剧一半死于李斯的陷害,一半死于他自己是个“纸上法家”,精通帝王之术的书写,却不精于活生生的官场生存术。

秦王后来后悔想赦免他,可惜诏令到时韩非已死,这也侧面说明秦王对韩非的戒心本就没有李斯渲染的那么深,是韩非自己没有任何自保的筹码。

所以这类被排挤被杀害的人才,往往具备共同特征:能力超群但在权力网络中处于弱势节点,或是外来户,如吴起来自卫,韩非来自韩;或是性格孤傲不通人情,如吴起;或是只有理论没有实操同盟,如韩非;或是功高震主却无宗族依靠,如岳飞。

当体系中的既得利益者感到威胁时,挑这类软柿子捏,成本最低、收益最高。

韩非子(剧照)

国家为“逆淘汰”付出的真实代价

人们常说魏国是战国最先称霸又最先掉队的,原因就写在吴起、商鞅、孙膑、范雎、张仪、尉缭这批人的去向里,他们全是被魏国排挤或冷落后跑去敌国效力的。

《战国策》和 《史记》反复提及魏惠王事后懊恼“吾恨不用公叔言用商鞅”“吾恨不厚待孙膑”,但懊恼归懊恼,制度性痼疾不改,下一个人才照样留不住。

吴起奔楚,在楚悼王支持下推行变法,“明法审令,捐不急之官,废公族疏远者”,楚国短期内南平百越、北并陈蔡、却三晋、西伐秦,逼得诸侯侧目。

假如吴起留在魏国继续守西河并主持变法,魏国未必不能把霸权延续得更久,至少西河不会那么快落入秦手,秦国东出的时间会被大大推迟。

吴起离开时回头望西河泣曰:“君听谗言疑我,西河入秦不久矣。”

果然,吴起走后没几年,西河之地尽归秦有,魏国河西屏障洞开。

商鞅本是公叔痤府上的中庶子,相当于低级幕僚,公叔痤临死前才向魏惠王推荐“举国听之,若不能用则杀之勿使出境”。

魏惠王两样都没做,既不重用也不杀,商鞅转身入秦,孝公任以为左庶长开始变法,秦国由此脱胎换骨,最终吞并六国。

公叔痤活着时挤走吴起、死前才举荐必然不被魏王重视的商鞅,魏国亲手把两个最有可能挽救自己的改革家送给了未来的掘墓人。

再看韩非之死。

秦王嬴政读《韩非子》叹服不已,本有可能吸纳其“法、术、势”一体理论完善秦帝国的统治术。

事实上秦始皇后来推行的很多措施暗合韩非思想,只不过是通过李斯这个被阉割过的版本实施的。

韩非若不死,秦统一后的律令制度、中央与地方关系或许有更精细的法理建构,而不至于完全沦为李斯配合始皇酷烈意志的工具。

当然这是假设,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韩非一死,法家思想在秦朝就被锁死在“术”与“势”,即帝王控驭臣下和严刑峻法威慑百姓两个维度,失去了韩非原书中对君主自身也要“抱法处势”“去私行公”的约束法则,而这部分恰是韩非比李斯深刻之处。

李斯后来被夷三族的下场,某种意义上也是被他亲手帮始皇构筑的那套只讲权术不讲底线的系统反噬。

害死韩非,短期保住了李斯的相位,长期却让秦朝失去了一个可能纠偏的机会,也让李斯自己再无可以制衡赵高的同道。

赵高不过是个宦官,若李斯当初联手韩非在秦廷站稳法家正统,沙丘之变未必能那么容易翻盘。

把这些案例叠在一起看,一个国家反复发生“赶跑或弄死比自己强的人”,付出的代价绝不是多死几个好人而已,而是系统性地把最稀缺的改革动能输送给竞争对手,再把本国朝堂让位于唯唯诺诺的庸人或更阴险的佞人。

这就是史家说的“逆淘汰”,上驷出走,中驷被诛,下驷留朝。

每一轮逆淘汰都在悄悄透支国家的未来,等到危亡时刻再来喊“怎么没有人才”,通常为时已晚。

在中国古代漫长的历史中,吴起、韩非子这样的悲剧总是反复发生,其实,这已经不只是杰出人才的悲剧,也是国家和民族的悲剧!

主要参考书目:

《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战国策·魏策》

《论衡·虚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