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犯罪团伙人数众多,重庆、常德两地一次性受审的就有19人。所犯罪行也极为严重,流窜作案20余起,杀死、杀伤50人,可谓触目惊心,最终被判死刑14人,死缓2人,无期徒刑2人。
张君团伙,自1993年开始作案,历时8年多,纵横数省市,杀人抢劫,涉案价值600余万元,制造了全国罕见的湘鄂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

2001年5月20日,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张君等14人在重庆市、常德市被执行死刑。
一、常德大劫案
2000年9月1日傍晚6点钟,湖南常德市建设西路,一辆运钞车停在农业银行北站分理处门口。突然,三名蒙面人冲出来,先是扔手雷,接着用冲锋枪扫射。一场抢劫运钞车的血案发生了。
数人瞬间倒下,命丧黄泉,包括运钞车司机、2名押运经警和2名银行出纳。劫匪逃窜途中又开枪打死 1 名行人,撞伤一名 3 岁女孩。因为银行职员按响警铃,劫匪慌乱中将运钞车钥匙折断,抢劫未遂,仅抢走两支微型冲锋枪及 20 多发子弹,随后劫持出租车逃离现场。

实施这起劫案的,正是张君和李泽军等四名歹徒。张君提前抢劫了一名蓝色出租车,在车上观察全局,负责指挥并随时准备开车接应逃窜。其余三名下车杀人抢劫。
赵正洪最先冲上前去,开枪击杀下车的一名经警,抢夺了冲锋枪;李泽军击杀另一名经警和一名出纳;陈世清则冲到运钞车驾驶室,射杀司机和车内另一名出纳,负责寻找运钞箱钥匙。他们分工细致,整个作案过程仅仅用了两分钟。
正是这场血案的发生,震惊了公安部,也成为了当年被公安部重点重视的案件之一,这样对张君犯罪团伙敲响了覆灭的警钟。
警方根据现场目击者的描述,遗留子弹的弹道比对,通过对当地有前科人员排查,重点锁定了益阳一名有暴力犯罪前科的人,他叫赵正洪。
9月5日11点,赵正洪打算打车逃往外地,在益阳资阳区大街上等出租车时,被埋伏在附近的便衣上前控制,当场抓获。突审赵正洪,很快确认了李泽军藏身的出租屋。警方调集警力包围房屋,当场抓获李泽军,屋内搜出上膛猎枪。
然而此时,首犯张君已经坐车从益阳到长沙,然后使用化名坐飞机先逃往广州,然后转机飞去了重庆。
二、张君其人
1966年出生的张君,老家在湖南常德市安乡县。父母都是农民,家里有7个孩子,张君是最小的一个。家中贫困,12岁时,母亲查出患出癌症,张君攒足5角钱,跑了30多里路,为母亲买回一点肉,亲手为母亲做了一碗肉丸汤。

张君到高一时便辍学了,他打架闹事,渐渐在当地有了点名气。1983年,他因斗殴被送少管所。出来后,张君不但没有悔过,反而充满怨气,想要报复社会。
为此他从黑市上购买了一支枪。手里有了家伙,他变得更加有恃无恐。为了壮大力量,他拉起一个团伙。李泽军是他的亲外甥;陈世清是他安乡县的同乡;至于赵正洪,是他在监狱里认识的。
团伙越来越大,同伙越来越多。他每年把这些人拉到山里去。练体能,练射击,练反跟踪。练完了还要考试,不合格不准下山。
张君还有个死规矩,想要入伙,必须手上沾血,背负杀人命案。他认为手上有了人命,谁都不敢自首,只能捆绑在一起。
1998年10月,张君去长沙劳务市场,以招工名义骗来19岁打工青年王志刚,哄骗对方说去工地干活。带到汉寿野鸡窝山上后立刻摊牌,强迫王志刚脱光衣服。张君拿出铁锤,命令李泽军先动手砸头,再勒令陈世清、赵正洪轮番用铁锤击打、徒手掐脖子,张君最后亲自掏枪补射,将王志刚杀死。

全泓燕帮张君藏枪、提供落脚点,但张君认为她没命案,随时可能举报,强行要求她“沾血”。2000年7月的一天,张君直接跟她说:“今天带你出去沾点血。”随即以招工名义骗农民彭成辉来到汉寿茶山,逼迫对方跪地,把手枪塞给全泓燕。
全泓燕吓得不敢开枪,张君拿枪指着她威胁,她闭着眼连开两枪击倒被害人,张君上前补枪确认死亡这才放心。
出租车司机李金生长期给团伙开车,知道全部藏枪点、作案路线、多名情妇住址。张君怕他泄密,给他两条路,要么亲手杀人入伙,要么被直接灭口。
张君骗来一名外地务工男子带到河滩,给手枪装上子弹,逼李金生开枪。李金生极度恐惧,但为保命只能照做,亲手射杀无辜路人。
三、罪恶累累
张君等人手中有枪,心狠手辣,四处流窜,犯下恶行罄竹难书。
1991年6月25日,张君持枪抢劫湖南省津市市一个体香烟批发店,开枪致1人轻伤。
1993年4月19日,张君等持枪抢劫湖南安乡县一百货生意商人家里,开枪致1人轻伤; 同年4月20日,张君持械致1人死亡。

1994年2月8日,张君在广西宁明县持械致1人死亡,劫得人民币6000余元;同年8月,张君在云南开远持枪劫走人民币1万元;同年10月,张君在开远开枪致2人死亡; 同年11月23日,张君在重庆持枪抢劫,致1人死亡,抢走6000余元。
1995年1月25日,张君、严敏在重庆渝中区持枪抢劫,开枪致1人重伤并最终导致其死亡。
1995年12月22号,重庆沙坪坝友谊商店黄金柜台。张君枪一响,一个店员栽在柜台底下,两名顾客中弹。张君和情妇秦直碧抢走黄金首饰总价值45.5万元后,扮成两口子撤出。
1996年12月25日,上海第一百货重庆分店,张君、严若明两人经过连续多日踩点,摸清进出通道和后门逃跑路线后,携带五四式手枪和其他作案工具,从商场侧门进入黄金柜台,张君掏枪威慑,严若明翻越柜台,用工具撬开展柜,把黄金首饰全部装入编织袋。现场有人试图呼救阻拦,张君立即连开数枪。两人抢走黄金总价值63万元。
1997年11月27号,长沙友谊商城。张君手持双枪,带着李泽军、严若明抢劫黄金首饰,营业员没有低头躲避,试图呼救,张君直接开枪打死两人,抢走137.2万元金饰。
1999年1月4日,张君等人持枪抢劫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广场黄金饰品柜,造成1人死亡、3人重伤、3人轻伤;共劫得人民币3万余元、黄金饰品价值人民币263.4万元、出租车1辆。
此后,在2000年中,张君等人一连实施了10余起抢劫、杀人案,直至常德大劫案爆发。
2000年6月19号,重庆陕西路,张君、李泽军、陈世清带3支54式手枪闹市抢劫银行运款员。一个女出纳倒在血泊里,一个出租车司机被打死在自己车边上,抢走现金14万元。
同年7月21日,张君等人在湖南汉寿县枪杀致1人死亡;8月15日,张君等持枪抢劫湖南安乡县农业银行行长,致2人死亡;8月下旬,张君等在常德市鼎城区石公桥镇枪杀1人致其死亡;8月31日,张君等在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郊区,持械持枪杀死1人……
四、张君的情妇们
张君一共有五名重要情妇,这些人也都成为了他的帮凶:严敏、秦直碧、全泓燕、杨明燕、陈乐。他结识她们有统一的套路:伪装富商、花钱大方、甜言蜜语,抓住对方生活窘迫、感情空虚的弱点,再威逼胁迫将她们拉下水。
张君最早认识的情妇是严敏。1994年,张君流窜到云南开远,没钱买枪,去当地夜总会认识了涪陵坐台小姐严敏。

严敏当时32岁,离异,独自养着女儿,生活拮据。张君化名江平,谎称做建材生意,出手阔绰,天天请客送礼。相处几天后张君开口借钱,严敏心软借给他几千元,这笔钱被张君用来购买第一把五四式手枪。严敏被哄骗跟随张君回重庆同居,后续帮他对接云南枪贩、藏匿枪支,是团伙中最早的女性帮凶,最终被判死刑。
秦直碧比张君大16岁,居然是张君通过婚介所认识的。1995年,张君主动去重庆婚介所,明确要求介绍中年离异、老实好控制的女人,婚介所匹配粮油厂下岗、离异单身、42岁的秦直碧。张君打扮成体面生意人,频繁请吃饭、送礼物,刻意表现出温柔可靠。
秦直碧觉得年轻“老板”不嫌弃自己,心生好感。张君则看中她胆子大、头脑简单,很快哄骗同居,带她实施1995年沙坪坝友谊商店抢劫,逼她亲手沾血,最终被判死刑。
35岁的全泓燕是一名出租车司机。1995年,全泓燕下岗后开出租。张君谎称想学开车,雇她当教练,正常付车费、额外给小费拉近距离。此后频繁包车聊天,诉说自己“做生意压力大”,取得信任后提出同居,把她家当成藏枪窝点。此后全鸿燕被他彻底拉入团伙,最终被判死刑。
张君的情妇中,杨明燕堪称年轻与美貌的佼佼者。她不仅让张君抛弃严敏与自己结了婚,还为他生下了一名女儿。

杨明燕是涪陵人,起初在福利印刷厂担任铸字工。1995年她办理停薪留职的手续,开始经营餐馆。1996年,张君与杨明燕在涪陵的一家歌舞厅邂逅,不久之后,他们在涪陵区完成了婚姻登记。
在此过程中,张君使用了一张署名为“龙海力”的身份证。在此之前,张君已与前妻肖月娥办理了离婚事宜,而杨明燕则未曾有过婚姻经历。两人对外以夫妻相称,杨明燕全程帮他跨湘渝转运枪支、协助踩点,案发被判死缓。

陈乐则是张君情妇中年龄最小的一个。年少时的陈乐,家境贫寒,16岁辍学,17岁外出打工。1998年陈乐回到故乡,在一家舞厅开始了“坐台”生涯。同年下半年,张君因她的美貌而对她倾心不已。
当时张君化名为“陈强”,自称做生意,陈乐也被张君的英俊外表和富有的老板风范所吸引。两人开始了同居生活。陈乐心甘情愿地成为了张君的情妇。
张君为她在常德购置了住宅,而这所房子,日后却成为藏匿武器、弹药及聚集不法分子的秘密据点。张君狡诈狠辣,每次携枪归来或召集会议,都是在这套房子内。在此期间,张君总以购置物品为由支开陈乐。陈乐也因此并未彻底进入团伙。案发后只被判了九年。

五、伏法
常德大劫案发生的同时,重庆警方盯上并抓捕了一个叫杨明燕的女人。据其交代,她在5日见过张君,张君因缺钱花,以6万元价格卖掉了一辆蓝色桑塔纳车。由此,漏网在逃的首犯张君终于浮出水面。
2000年9月19日晚9时50分许,重庆警方通过周密部署,在渝中区观音岩抓获了一个身穿蓝衫的男子,此人正是张君。打开蓝色旅行包,里面是178发子弹和一枚军用手榴弹。
2001年4月14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张君等18名罪犯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庭经审理查明:
自1991年6月至2000年9月间,张君单独或组织、指挥李泽军、陈世清、赵正洪等人,在重庆、湖南、湖北等地持枪持械抢劫、故意杀人、抢劫枪支弹药22次,致28人死亡,5人重伤,15人轻伤,2人轻微伤;

抢劫财物价值人民币536.9万元,抢劫出租轿车5辆,抢劫执行任务经警微型冲锋枪2支及子弹20发;有组织、有计划地制造了一系列骇人听闻的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其中多次在光天化日之下在重庆、武汉、常德等市繁华地区公然持枪抢劫银行、金店,开枪杀人……
2001年4月21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君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抢劫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情节特别严重,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张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1年5月20日,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张君、李泽军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中的14名罪犯,分别在重庆市、常德市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