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一男子34岁,沉迷对门44岁的离异女邻居貌美,多次去借东西、送东西。两人多次发生关系。女邻居察觉到他的心思之后,开始不断向他索要钱财,甚至提出买车的要求。
这事听着荒唐,细想之下却透着彻骨寒凉。一个34岁的男人,被一个大自己10岁的离异女性拿捏得死死的,从借东西演变成长期关系,再到被索要钱财、甚至提出买车这样大额物质要求。这哪里是什么风月场上的你情我愿?看上去更像一场各怀心思的纠缠,分不清是情欲还是算计。
千万别急着用“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种粗浅逻辑来盖棺定论。翻开真实的司法判例,你会发现上海滩关于婚外赠与的官司一抓一大把。就在不久前,本地法院刚判了一起案子,男方在婚内给第三者转了10.8万元,备注着“520”、“1314”这种暧昧数字,原配一纸诉状告上法庭,法院直接裁定赠与无效,全额返还。再比如河南高院公布的一个典型案例,丈夫给“女友”转账97500元,法院同样判了全额返还,理由很硬核:夫妻共同财产不是某一方的私房钱,擅自处分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不认。
回到这个34岁男子的窘境,他大概率是有家室的。一个34岁正值壮年的男人,在沪上打拼,不可能不知道婚姻里的财产红线。他沉迷的是美色,可对方盯上的却是他的钱包。从借东西的试探,到发生关系的默认,再到开口要钱、点名要车,这是一条赤裸裸的得寸进尺链。表面上女方没有暴力逼迫,但却是他一步步陷入这段不正常关系,以为能白占便宜,结果发现对方想要的是真金白银的长期饭票。
上海闵行法院前不久还干了一件事,给一个被男邻居骚扰了4年的女人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明确划定100米的安全距离。这说明什么?说明法律对越界的“追求”和纠缠是有明确态度的。本案里的情况虽然反过来了,是男的上赶着,但本质逻辑相通:一旦掺杂了频繁的财物索求,尤其是这种带有裹挟意味的“不给钱就翻脸”,性质就变了。如果男子已婚,掏出去的每一分钱,原配都有权依法追回;如果男子单身,面对这种无底洞式的索取,倘若后续对方以曝光关系等方式威胁恐吓索要财物,则有可能触碰敲诈勒索刑事红线,现实中已有滋扰索财被警方刑拘的团伙案例。
最可悲的是这个男人的脑子和身子都在这场闹剧里失控了。34岁,本该是事业爬坡、家庭稳固的年纪,却因为对门的一张脸,搞得自己站在人财两空的悬崖边上晃荡。他以为自己在玩一场刺激的游戏,殊不知在阅历更深的女方眼里,他那点小心思、那点家底,早就被看得底朝天。她索要钱财甚至要车,未必是真缺这辆车上路,而是看准了他舍不得断,在拿捏他的软肋做极限施压。
别嘲笑男人痴,也别光骂女人精。这起邻里畸恋撕开的是一个血淋淋的真相:中年人的情感世界里,最廉价的就是这种建立在借东西和偷欢上的所谓“感情”。它经不起一分钱考验,也扛不住任何法律审视。一旦东窗事发,女邻居完全可以两手一摊说自己是被追求的一方;而这个34岁的男人,面对的将是家庭破碎、财产被追索、名声扫地的三重暴击。法律能帮原配追回车钱,但谁能帮这个脑门发昏的男人找回正常的人生?
信源:红星新闻、深圳新闻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澎湃新闻、光明网、中国长安网;文中邻里索要买车情节为网传故事演绎,基础案情取自上海松江法院民事判决,部分案例仅作普法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