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重器》,吴越饰演的方淑梅是八十年代稀缺的政法大学的本科生,县法院骨干法官,没弄明白,怎么就嫁给一个没有受过高等教育,没有稳定正经事业,长期酗酒、游手好闲, 性格暴躁偏执,喝醉就动手打人的丈夫。
在第四集里,他直接冲到法院大院当众扇方淑梅耳光,完全不顾及妻子的身份、脸面与工作环境。她还为他生养了五个小孩,作为女人怎么都想不通,找丈夫学历、职业可以不考虑,但至少要考虑人品。
她审邱阿桂杀夫案,清楚家暴把女性逼到绝境是什么滋味,共情当事人,也照见自己的困境。她懂法理,却挣脱不开现实婚姻牢笼。最讽刺的一幕:坐在审判席主持公道的法官,自己却是家暴的受害者。
这部剧就是借着这个扎心角色,展现早期法治建设年代,法律条文和普通人真实处境之间巨大的落差,也反映出旧观念、制度短板。可她是学法律的大学生,都八十年代了,难道也这样被旧观念束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