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8月6日观察者网报道,一男子从20岁起沉迷网游,无业在家十几年,陆续培育出87个高价值游戏账号。去年36岁离世,家中只剩贫困母亲一人。母亲得知账号能变现,要求游戏公司过户遭拒,无奈起诉。游戏公司辩称“账号所有权归我们”。法院判了:87个账号使用权归母亲,游戏公司必须配合过户!
2026年6月,北京石景山法院公布的一起继承纠纷引发关注:一名玩家因病去世后,留下87个实名认证游戏账号,母亲想把账号实名变更到自己名下,却遭游戏公司反对。
平台拿出的理由很直接——按照《用户协议》,账号和虚拟物品的所有权归公司,用户只有有限使用权。
法院最终判决:87个账号的使用权由母亲继承,游戏平台须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协助变更实名。
事情要从2025年5月30日说起。
古某因病去世,生前在某游戏公司运营的游戏中注册了87个实名认证账号。
母亲陈某随后要求游戏平台配合变更实名认证信息,由此引出了一个越来越现实的问题:一个人离世以后,他留在网络世界里的财产利益,到底该怎么处理?
游戏公司的抗辩并不是简单一句“账号是我的”。
按照双方此前签订的用户协议,账号标识、后台数据、虚拟物品及衍生数据的所有权归游戏平台,玩家是在遵守协议的前提下获得有限使用权。
与此同时,公司还提出,实名认证让账号带有一定人身属性,因此不应直接作为普通遗产继承。
真正决定案件走向的,恰恰是“所有权”和“使用权”之间的区别。
法院认可协议中有关所有权的约定,但同时指出,玩家对账号享有的使用权益也不是毫无价值的一串数据。
一个账号经过长期使用、充值和投入时间精力之后,其角色、装备、道具等可能形成使用价值和流转价值,这部分利益具有明显的财产属性。
换句话说,游戏平台拥有相关数据和虚拟物品的约定所有权,并不意味着玩家去世以后,其已经形成的财产性使用权益就自动归零。这也是这起案件最值得关注的地方。
法院处理的重点并不是把游戏平台的“所有权”判给母亲,而是确认古某生前享有的账号使用权益,能够进入遗产继承范围。
《民法典》第127条已经明确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保护作出规定,第1122条则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石景山法院据此认为,案涉游戏账号使用权虽然因为实名认证与古某存在身份联系,但这种联系并不是只能由本人享有、死亡后必然消灭的人身权利。
法律没有禁止这类权益继承,案涉用户协议也没有排除玩家死亡后继承人承接账号使用权的可能。
继承人的身份同样经过了法院审查。古某的父亲已经先于他去世,古某与前妻育有一女施某,施某本来与陈某同属法定继承人。
诉讼过程中,施某的法定代理人提交书面声明,放弃案涉游戏账号相关继承权利,因此陈某成为这87个游戏账号使用权的唯一合法法定继承人。
至此,平台继续拒绝变更实名已经没有了关键障碍。
法院认定,在被继承人已经死亡、合法继承人明确,而且不存在法律或者协议禁止变更的情况下,游戏公司负有协助办理实名认证变更的义务。
判决最终确认87个游戏账号的使用权由陈某继承,并要求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完成协助办理。
更有分量的是,这不是一纸仍在争议中的裁判。
宣判之后,双方都没有提出上诉,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一个看似发生在游戏世界里的账号纠纷,最终落到了现实世界最传统的一项权利上——继承。
这份判决真正触碰的,其实是数字时代一个越来越普遍的问题。
过去人们谈遗产,想到的大多是房产、存款、车辆;可今天,一个人可能在游戏账号、网络店铺以及其他数字账户中投入大量金钱、劳动和时间。
人离开了现实世界,并不意味着这些具有财产价值的权益就应该跟着凭空消失。
这起案件也留下了一条重要边界,它并不意味着今后所有网络账号都可以无条件继承,更不是说继承人能够当然取得平台对数据的所有权。
不同账号涉及的隐私、通信秘密、人格利益和平台规则各不相同,而本案之所以能够继承,关键就在于涉案游戏账号使用权具有清晰的财产利益,且不存在禁止继承的法律障碍。
所以,这起案件真正值得普通人记住的,不只是“母亲拿回了87个账号”。
更重要的是,数字世界里的投入一旦形成合法财产利益,就不能因为它看不见、摸不着,便被轻易排除在法律保护之外。
房产有房本,存款有银行卡,网络虚拟财产可能只表现为服务器上的数据,但只要法律认可其中的财产权益,它就同样需要有规则、有边界,也有继承的出口。
信源出处:
1.北京日报客户端,2026年6月9日,《玩家死后名下87个游戏账号,其母亲能继承吗?法院判了》。
2.新京报,2026年6月9日,《玩家去世后87个游戏账号归谁?法院:使用权可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