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法学界陈枫:加强对外嫁女性的管理已经刻不容缓。他建议,只要中国女孩嫁给老外,必须

法学界陈枫:加强对外嫁女性的管理已经刻不容缓。他建议,只要中国女孩嫁给老外,必须强制注销中国国籍,且回国探亲单次停留绝对不能超过7天。

2024年全国涉外及港澳台居民结婚登记达到6.19万对,比2020年增长了三倍多。虽然在全国几百万对结婚总量里占比不算高,也就百分之一上下,但结构早就变了。

2018年外娶比例首次超过外嫁,这些年差距越拉越大。中国男性娶外籍女性的比例已经占到七成多,外嫁女性大概占两成多。

总数看着不多,架不住问题集中度高。一桩乱象背后往往牵着一整条灰色产业链,坑的都是普通老百姓。

陈枫本人一直高度关注边境管控工作,临近退休仍坚持前往边境口岸实地调研,连续驻点三个月。

他亲眼目睹过中介陪同外籍人员与国内女子办理结婚登记,外籍一方刚成功取得团聚类居留许可,便立刻失联消失。这类情形不是个例。

按照现行规定,外籍人士想在中国合法工作,通常要满足学历、无犯罪记录和相关工作经验等要求,学士学位、两年以上专业经历等条件,本意是筛选真正的人才,也挡住了不少没有学历、没有技能甚至有犯罪记录的人。

可现实中,交友软件、语言交流角、酒吧,成了某些人寻找目标的地方。

大龄单身、离异带娃,或者对“外国伴侣”抱有浪漫想象的女性,可能成为他们重点接触的对象。有些关系发展得特别快,双方还没真正了解家庭背景和真实身份,就匆忙登记结婚。

法律上,外籍配偶婚后可申请家庭团聚类签证,后续还能依法申请办理在华长期居留许可。可居留许可不等于可以随便工作,现实中总有灰色空间。

有人在居民楼里的无证培训机构当“黑外教”,有人靠外国面孔接商演、拍广告,还有人做倒卖商品的生意。

收入通过现金或第三方账号流转,既避开监管,也绕开税务。原本过不了正规就业门槛的人,反倒凭一纸婚姻获得了留下来的通道。

有的人婚后不工作、不承担家庭开支,整天游手好闲,把生活压力全推给女方;女方一旦想离婚,对方又拖延、纠缠,目的很简单,就是尽量把婚姻关系拖过规定年限。

围绕这些需求,地下中介甚至开始明码标价撮合“假结婚”。还有人伪造单身证明,同时在多个国家或地区维持婚姻关系,而国内登记系统又很难及时查清境外婚姻状态。

许多人在遭遇情感与财产双重骗局后,身心受到重创,想要维权时又面临取证难、追责慢的重重阻碍。

国家层面也一直在打击这类犯罪。国家移民管理局这些年持续开展“獴猎”系列专项行动,专门打击各类妨害国边境的犯罪。

就拿2025年的行动来说,全年侦办了一万八千多起刑事案件,抓了五万四千多人,其中就有不少婚姻诈骗的团伙。

陈枫把矛头对准外嫁女性,可很多人忽略了一个事实:国内“外嫁女”的权益问题,本身就够让人揪心的了。

202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明确破解了外嫁女成员资格认定困难的问题。为什么要专门立法?因为过去太多外嫁女被村集体以“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为由,剥夺了应有的权益。

2026年8月,福建古田县人民法院依托“示范判例+府院联动”机制,高效化解一起外嫁女征地补偿纠纷,当事人顺利领取13800余元补偿款。

同样在古田,另一名外嫁女从执行立案到案款到账仅用9个工作日,领到2.8万元补偿款。截至目前,古田法院已累计为196名外嫁女追回征地补偿款276万余元。

广东江门、湖南永州、陕西杨陵等地法院也相继审理了类似案件,依法维护外嫁女的合法权益。这些案例说明什么?说明光是在国内,女性因为“嫁出去”就被剥夺权益的现象都还没根除。

你让一个连国内村集体权益都难以保障的外嫁女,再被强制注销国籍、压缩探亲时间,这公平吗?

再说另一个层面。陈枫另一个担忧是:一些长期生活在海外、没有加入外国国籍的人,仍然保留中国身份和户籍,可能造成“国外生活、国内兜底”的错觉——人在海外享受当地环境,回国后又希望继续使用国内医疗、社保等公共资源。

这种担忧有没有道理?有。但不能把所有问题都归结到“外嫁女性”身上。婚姻自由是法律保障的权利,父母在国内,子女回国尽孝也不能被简单压缩成7天。真心相爱的跨国家庭,不能因为少数骗婚者而被反复怀疑。

我个人的看法很明确:涉外婚姻中的乱象必须管,骗婚、非法就业、灰色产业链必须严厉打击。但管理的对象应该是违法行为本身,而不是把外嫁女性这个群体当成靶子。

一刀切地强制注销国籍、限制探亲时间,既不符合现行法律,也不符合人情常理。一个中国女孩嫁给了外国人,只要她没有主动放弃中国国籍,她就依然是中国人,依然享有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那些真正该被严管的,是借婚姻之名行诈骗之实的不法分子,是钻制度空子的灰色产业链,而不是一个个普通女性的婚姻选择。

陈枫的话能引发这么大讨论,说明涉外婚姻确实存在需要正视的问题。管好该管的,保护好该保护的,这才是正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