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篮球是没法打了!
法国跨性别中锋朱丽叶·特塔特,在法国女篮二级联赛里场均20分20板,包揽了MVP、DPOY、本土最佳三大年度奖项。
这画面和奥运会跨性别女拳王是一个性质,根本没有公平竞技这个说法。
朱丽叶·特塔特在法国女篮的比赛里,速度、力量、对抗、协调等各项属性都是男子职业球员的水准,和整个女篮比赛格格不入,结果法国篮协居然允许它参加女篮比赛。
她的跨性别身份也不是网络猜测,法国篮协自己的报道写得很清楚,她曾离开篮球三年,经历与性别转换相关的手术后重返赛场。
法国《队报》也长期跟踪过她的经历,换句话讲,身份本身有公开可靠来源,没有必要靠照片、肌肉线条或者网友判断。
女子组之所以单独存在,本来就带有竞技分类的意义。
体重级别、年龄级别、残疾等级、男女组别,本质上都是体育运动为了让竞争保持意义而设置的边界。
边界怎么划,可以争论;规则该不该调整,也可以争论;可联盟不能永远只等争议发生以后再讨论。
我更愿意说,特塔特这个案例给法国篮球提出的是一道规则题,而不是一道网络站队题。
可反过来看,一些文章声称她“速度、力量、对抗、协调全部达到男子职业球员水准”,这个说法一样缺证据。
法国篮协公布了她的比赛统计,却没有公布任何能证明她达到男子职业篮球运动员平均速度、力量、爆发力或者耐力水平的测试报告。
一个球员在女子二级联赛篮板特别强,不能直接推出她各项身体指标已经等于男子职业球员。
数据可以支持“统治力很强”,支持不了“所有身体指标都是男职业水准”。
还有一个很容易被忽略的事实:摩纳哥常规赛并没有一路横扫夺冠。
球队常规赛排在第五,季后赛也没进入最终决赛。
《队报》在讨论这场争议时,同样提到摩纳哥止步季后赛八强。
一个人数据极端突出,与一支球队彻底失去竞争悬念,并不是一回事。
再看所谓“已经准备登陆WNBA”,目前没有WNBA球队官方宣布签下特塔特,也没有公开的选秀、训练营合同或正式加盟信息。
流传较广的采访内容只是她表示,假如WNBA联系自己,她不会拒绝,她也承认年龄已经不小,水平比自己更高的球员还有很多,把WNBA称作儿时梦想。
把“我愿意去”写成“准备登陆WNBA”,中间差着合同、球队、注册和联盟程序好几层。
WNBA现行劳资协议公开表述是“只有女性球员有资格参加WNBA”,公开文本并没有进一步给出一个专门针对跨性别球员的详细定义。
《洛杉矶时报》在报道相关争议时也指出,这条规定并未明确排除跨性别女性。
也就是说,真出现球队准备签约的情况,联盟怎么解释和执行自己的资格规则,才会变成现实问题。
这也是我觉得这件事最有讨论价值的地方。
体育组织最怕的不是规则严格,也不是规则宽松,最怕的是规则含糊。
参赛者不知道边界,球队不知道标准,对手不知道判断依据,等到某个极端案例出现,全社会才临时吵一次。
这样既保护不了女子竞技的公信力,也保护不了跨性别运动员本人。
还有一个必须纠正的说法,就是把这件事类比成“奥运会跨性别女拳王”。
巴黎奥运会女子66公斤级冠军伊曼·哈利夫并不是国际奥委会认定的跨性别运动员。
国际奥委会当时公开表示,哈利夫出生登记为女性、一直以女性身份生活和参赛、护照性别也是女性,并明确说过“这不是一个跨性别案例”。
巴黎奥运拳击工作组与国际奥委会的联合声明也把哈利夫和林郁婷称作女性运动员,并表示围绕两人的部分信息具有误导性。
把哈利夫直接写成“跨性别女拳王”,事实基础就错了。
这里其实能看出网络讨论最容易犯的毛病:一个真正值得认真讨论的竞技公平问题,很快被不准确的信息拖进情绪对抗。
我支持体育组织认真研究女子组别的公平边界,也支持在篮球这类高度依赖身高、力量、爆发力和身体对抗的项目上,把资格规则说得更清楚、更透明,必要时拿出医学和运动科学依据,让参赛者提前知道标准。
可讨论公平,不需要虚构奖项,也不需要把另一个根本不是跨性别运动员的人拉进来充当证据,更不需要用侮辱性称呼攻击具体运动员。
真正稳定的竞技秩序,靠的是统一规则、公开程序和可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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