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钱眼了!新疆,博主吃炭火烤肉,刚拿盘子去接小料,被收小料费5元,这个他忍了,不料,炭火炉上来,又被收炭火费10元,博主纳闷了,我吃炭火烤肉,供炭火不是商家应该的吗
于是,博主换一个思路,他对服务员说,我不要炭火了,我生吃行了吧,服务员说,那可不行,炭火已经给你点好了,再说也没这个先例啊
博主是忍了又忍,终于把一顿饭吃完了,吃完饭,博主又提出把炭火打包了,又被服务员拒绝
博主说我花钱了呀,花了钱这就是我的,服务员说,你花钱了是不错,已经给你用了啊
搞了半天,花了钱也只有使用权啊,博主无奈发视频大吐苦水,评论区相关部门直接留言:请博主告知哪一家店,如果是我们的辖区,我们随时做好执法准备
不得不说,当地的执法部门还是很给力的,钱花的不多,但是心里不舒服
做生意哪有这样的呀?这是打算做一锤子买卖呀,以为占了便宜,实际吃了大亏
过去讲“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现在网络这么发达,那更不可同日而语了,这件事传出去简直是笑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