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命关天的案件的审核判决权应该收归中央
*1999年云南高院先后把应该立即处死的孙小果和代贤峰都从死刑枉枉法裁判成了死缓,并且接着又分别减刑为20年、15年。
而当年的聂树斌和呼格吉勒图却惨遭刑讯逼供,并且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被很快处死!
*为了防止涉及人命关天案件的冤假错案,可以汲取古今中外的经验教训,我建议案件的审核权和最终判决权应该收归中央。
最高法 最高检以及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的法律委员会都可以独立对省级高院判决的涉及人命案,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向中央政法委反映。然后中央政法委审核,确实存在问题的,要求司法机关进行纠正,并且处罚失职渎职、枉法裁判的相关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