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民警打人者拘12天,借高考名义提前释放,22万买受害者闭嘴!民警子女就能肆意操控公平底线?
5月9日下午5点,17岁的小阳正在电梯口等电梯,手机突然响了,电话那头的人自称是姚孟派出所民警,让他下楼补录笔录。
两天前,小阳刚在父亲陪同下报过警,所以这通电话听着很像那么回事,语气,流程,称呼都对得上,他没多想就出了门。
可门外等着他的不是民警,而是提前守着的4个人,小阳刚一露面,对方就动了手,有人按住他,有人朝他头上招呼。
殴打中,对方还逼他跪下,让他对着已经去世的母亲说难听话,旁边有人拿手机拍视频,整个过程持续了好几分钟。
参与策划的王某某当时18岁,他的母亲是运城市另一辖区的在职民警,电话里那些接警口吻和办事说法,也被用在了这次诱骗里。
这场冲突不是当天才冒出来的,早在五月七号的深夜,王某出于帮女友出气的心思,就在电梯出入口拦下小阳,动手推搡摔扯致使对方身体受伤。
小阳事后报了警,没想到两天后,对方又借着警方名头把他骗下楼,前后两次动手,已经不再是临时起冲突那么简单。
医院检查后,小阳被诊断为鼻骨骨折,闭合性颅脑损伤,左眼外伤,皮肉伤痛能够肉眼看清,真正难熬的却是后面那段日子。
他后来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内心滋生中度抑郁还有强烈的焦虑情绪,家人办理一年休学,远赴上海求医调养,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全被打乱。
5 月 22 日,王某某被行政拘留 12 天,等到六月三日处罚期限期满得以释放,出狱时间刚好卡在高考前夕,办案人员量刑时顾及到他高三在读的学生身份。
小阳一家没有让事情就这么停下,因为一边是孩子休学治病,另一边却还能按原计划参加高考,两个家庭承担的后果并不一样。
之后,施暴方提出拿 22 万元和解,这笔赔偿背后捆绑着多条苛刻要求,受害人家属需要对外宣告纠纷了结,放弃后续追责,也不再在网上发声。
小阳的父亲没有接受,这笔赔偿方案没能打动这位家长,他启动行政复议申诉,递交材料请求检察部门介入督查,依照法规维权,只是一步也没有往后退。
这个选择做起来并不轻松,时间,精力,治疗费用,外界压力,样样都得扛住,很多家庭走到中途,往往就被拖得没了力气。
6 月 18 日,伤情鉴定结果确定为轻伤二级,专业机构出具的报告单扭转整件案子走向,早先治安处罚已经无法结案,刑事程序正式启动。
此后,王某某和冒充民警打电话的张某被刑事拘留,负责现场拍摄的安某某被取保候审,相关人员的分工也被重新梳理。
到了 8 月初,案件侦查终结,公安人员整理齐全所有案件证据材料,以寻衅滋事的嫌疑把卷宗移交检察机构,事情由此进入下一步司法程序。
这起案件里,关键的不只是打了几拳,而是有人借用了警察身份和办案流程,把小阳骗到指定地点,再实施围堵和殴打。
普通人接到自称公安机关的电话,往往会本能配合,这份信任原本是为了方便办案,一旦被人拿来设局,风险就会被成倍放大。
高考,家庭身份,赔偿金额,这些现实因素能够牵动两方人员的取舍,可左右整件案子最终走向的关键,依旧是伤情判定结果、完整证据链和法律程序。
小阳一家能把案件推到刑事追诉阶段,靠的不是某一句狠话,而是保存证据,坚持治疗,持续申诉,把该走的手续一步步走完。
遇到类似来电,哪怕对方能说出姓名和案情,也最好通过公开电话回拨核实,别因为对方口气像,就独自前往陌生地点。
赔偿可以解决一部分治疗和生活困难,但赔偿和追责并不是一回事,是否和解,也应由受害方在知情和自愿的情况下决定。
从 5 月 7 日第一次冲突,到 8 月初移送审查起诉,一件件维权流程慢慢耗过不少时日,案件得以稳步向前推进,依仗伤情鉴定结果,也靠家属没有中途放弃。
一个17岁的孩子,因为几分钟的围殴休学一年,这个代价已经发生,后续程序要做的,就是把每个人做过什么,应该承担什么,依法说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