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福建石狮,男子喝了不少酒,他不信邪,骑电动摩托车上路,一头撞上停放在路边的私家车,送医抢救后不治身亡。家属将车主告上法庭,索赔33.94万元。车主:我比窦娥还冤,车停在家门口没动,凭什么要赔钱?而法院的判决让人意外。
2025年8月晚上,周某喝了不少酒,骑着他的电动摩托车上路。
醉酒状态下,周某的大脑一片空白,早已分不清东西南北。
当时,邹某把私家车停在家门口路边。
周某醉眼昏花,骑着车直接撞了上去,被送进医院抢救,不幸的是人没能救回来。
事后,交警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对周某的电动摩托车进行了检测。
这辆车制动、转向性能都没问题,但在法律上属于机动车。
事故认定:周某属于醉酒驾驶无号牌机动车,行车时未观察路况,是事故的主要成因,负主要责任。
邹某的私家车,虽然停在家门口的路边,但车辆违规占道停放、妨碍通行,是事故的次要成因,负次要责任。
幸好邹某的车买了保险,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了周某父母19.46万元。
其中抢救费用1.46万,死亡赔偿金18万
可扣除交强险赔付后,事故剩余损失,共计113.14万元。
周某的父母把邹某告上法院,要求他赔偿各项经济损失33.94万元。
法庭上,邹某辩称:我就是在家门口临时停车,车根本没动,没有任何驾驶操作。
周某是喝醉了酒自己撞上去,跟我没关系,凭什么要我赔钱?
邹某的话确实让人同情,车停着没动,别人撞上来,车主还得赔钱,这事儿搁谁身上也觉得冤。
可“静止无责”,就是个伪命题。
法院审理后认为,邹某因过错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法院予以采信。
也就是说,邹某违停这事儿,在法律上构成了过错。
法院明确指出: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以过错为依据,跟车开没开没关系,不存在“静止无责”的说法。
邹某把车停在公共通行道路上,没有规范停入车位,客观上压缩了通行空间、增添了道路交通隐患。
虽然车没动,但违停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过错。
这起案件,属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邹某承担次要责任,法院酌定其承担30%的赔偿比例,应赔偿家属金额33.94万余元。
一审判决作后,双方都认可,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两个人都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周某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年纪轻轻,因为一顿酒,再也回不了家。
他的父母失去儿子,那种痛苦是任何赔偿都弥补不了的。
即便法院认定周某承担主要责任,即便他是事故的直接肇事者,但人没了,说什么都晚了。
邹某30多万买了个教训,付出的是金钱的代价。
就因为没把车停进车位,而是停在家门口。
33万多的赔偿,外加之前保险公司赔付的19万多,加起来超过50万。
有了这次的教训,恐怕邹某这辈子再也不会随便停车了。
有人认为邹某太冤,可换个角度想:如果那天晚上他的车没有停在那个位置。
而是停在车位里,周某就算喝醉了酒,也不一定会撞上他的车。
违停虽然看上去是小事,但在特定情况下,它可能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停个车而已,偏偏因为违规摊上了官司。
这起案件,还有两个容易被忽视的问题。
第一,是电动摩托车的身份问题。
很多人骑电动车上路,压根没意识到自己骑的可能是一台机动车。
周某骑的那辆车,经过专业机构检测,车辆参数符合两轮电动摩托车的认定标准。
既然是机动车,那醉酒驾驶就是醉驾,跟开汽车喝醉了是一样。
不少人对酒后骑电动车不算酒驾存在误解,这个案子给所有人提了个醒。
第二,是违停的法律风险,很多人觉得临时停一下车不算什么事,尤其是家门口、路边这种地方。
但邹某的遭遇说明,违停不只是罚款200那么简单。
一旦你的违停行为,与他人发生的交通事故产生了因果关系,你就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也就是说,第一,先走保险,出了事,先别急着扯皮谁对谁错,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额度内赔偿。
第二,看谁有错,保险不够赔的部分,谁犯了错,谁就要负责赔钱。
第三,双方都有错,根据错误的大小来分摊责任,谁的错更大,谁就承担更多。
说白了,法律看的不是谁撞谁,而是谁有错。
虽然车没动,照样可以让你赔得倾家荡产。
交通安全不是一个人的事,周某如果不喝酒骑车,就不会车毁人亡。
邹某如果把车停进车位,他也不用赔30多万。
这一案例提醒人们:酒后不开车,停车别违规。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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