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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山东,一男子花19.9万娶了个二婚女,可女子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山东,一男子花19.9万娶了个二婚女,可女子身体不好,每次同房都很煎熬,四个月后,女子到医院检查身体,确诊了白血病,男子急了,他怕花钱,立马起诉离婚,但被驳回了,女子看病,他不管不问,女子的死活他不关心!没过半年,女子去世,男子高兴,总算甩了累赘,他立马到法院告状,要女子父母返还彩礼,他还要再娶,法院判了!

吴某和袁某都有过婚史,俩人互不嫌弃,他们相处不久,觉得彼此的条件非常合适。

虽然袁某生过一个女儿,可吴某心想,女儿出嫁只是迟早的事情,因此他没有介意。

2023年2月,俩人举办了订婚仪式,吴某按照习俗,给袁某转了199999元彩礼。

没过多久,俩人办了结婚手续,袁某为表诚意,又给吴某转回了90000元作为回礼。

剩下的109999元,留在了袁某手里,可婚后不久,吴某就发现了很大的问题。

原来,俩人在一起时,袁某总是身体不适,即便是过夫妻生活,总是令吴某不能满意。

吴某非常生气,可袁某总说,是她身体不舒服导致的。

四个月后,袁某到医院一查,她竟然患了 白 血 病,她接受不了,直接去了北京治病。

吴某心里一沉,袁某得了重病,就要花大价钱给她治病,顿时心里凉了半截,他开始琢磨,如何才能尽快脱身。

他一刻也不等了,直接就起诉离婚,法院一查,发现袁某还在重病治疗期。

《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法院认为,她和吴某是夫妻关系,吴某对她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但是吴某因担心花钱急于起诉离婚,在妻子重病期间消极不管,违背法律义务。

因此,法院驳回了吴某的离婚诉求。

袁某治疗,花了巨额的医疗费用,全靠袁某娘家人在她身后撑着。

2024年3月,悲剧还是发生了,袁某病逝,名下的遗产由父母和她未成年的女儿继承。

吴某得知消息,第一反应不是惋惜,反倒大喜过望,总算是松了口气。

在他心里,不为妻子惋惜,反而觉得自己又可以重新开始。

他极不可待,立刻在心里扒起了算盘。

结婚时他给了袁某199999元的彩礼,袁某退给他90000,还剩10万多元在袁某自己手里。

还有结婚时买的金首饰,既然袁某已经没了,首饰自然也用不到了,那必须要回来,下次结婚还能再用一遍。

想到这里,他万分高兴,立马写了状纸到法院起诉,要求袁某的家人返还彩礼和金首饰。

袁某父母悲痛欲绝,女儿尸骨未寒,吴某就对她恩断义绝,而且在女儿治疗期间,吴某对她不管不问。

袁某父母认为,是吴某遗弃了重病的妻子,他们拿出医疗单据,说剩下的彩礼全都用在袁某治病。

有人对吴某嗤之以鼻,这也太过分了,没病就是老婆,有病就是外人,以后谁还敢和他结婚?

也有人说,毕竟结婚四个月之久,病又不是她愿意得的,家人都够难受了,怎么还要人家还他彩礼?

法院通过调查,发现袁某家人根本就没有从中获利,袁某手里剩下的10万多元都用来治疗,根本就没任何的结余。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彩礼返还仅限三种情形:未登记结婚;登记结婚但没有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项还要求以离婚为前提。

法院认为,吴某与袁某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4个月之久,并不满足返还条件。

在袁某病重期间,吴某对她负有扶养义务,他不仅未尽照料责任,反而还急于离婚脱身。

同时法院查明,剩余彩礼全部用于袁某白血病治疗,袁某父母女儿并未占有获利。

彩礼已经消耗完毕,不存在可供返还的钱款。

婚姻不是利益交易,不能有福就共享、有病就跑路。

吴某在妻子离世后立刻追讨彩礼,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违背公序良俗,诉求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因此,法院驳回了吴某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