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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了大谱!”北京,一家公司招聘了11名女性员工。谁知,该公司提出一条非常歧视女

“离了大谱!”北京,一家公司招聘了11名女性员工。谁知,该公司提出一条非常歧视女性的规定,要求女职员提供3天以内的孕检证明,目的就是筛选掉已经怀孕的女性,降低公司运营损失。这一规定引起求职女性的不满。相关部门注意到了这一情况,对该公司做出这样的处罚结果。

据潇湘晨报8月3日报道。北京一家信息技术公司,在招聘女员工的时候,在入职体检项目中,增加一项妊娠孕检的体检项目,引发广泛关注。

该公司明确要求,所有入职女员工,必须提供三天以内的孕检证明,确认没怀孕才能上岗。

很明显,该公司这么做的目的,就是通过这种方法,提前筛掉已经怀孕的女性求职者。

规避女职工怀孕之后,产假、保胎休假带来的用工成本与管理麻烦,害怕刚招进来的员工很快休长假,影响岗位工作运转,为公司止损。

该公司在这次招聘中,一共涉及11名应聘女生,这些女生对公司的做法很反感,认为是不尊重女性的隐私权,但也敢怒不敢言,为了求一份工作,不得不低头,顺从。

然而,公司的做法很快曝光出去,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三)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本案企业强行把孕检列为入职门槛,属于典型就业性别歧视,既侵犯女性求职者的个人隐私,也剥夺女性平等就业机会。

最终这家公司被处以22000元罚款,并被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这件事,站在求职女性的角度来看,确实是大快人心!

很多公司带着性别歧视,特别在面对女性求职者时,特别苛刻,会特别关注女性求职的婚育情况、被卡年龄、被担心产假。

如果每家公司入职都查孕检,等于直接把备孕、刚怀孕的女性,彻底挡在就业门外,直接造成女性求职难的问题。

当然,也有极少数求职者,存在恶意入职蹭产假的情况。刚入职就隐瞒怀孕,入职没几天就频繁请假、保胎、休养,短期根本无法正常工作,给公司带来麻烦和损失。

特别是一些私企,没有兜底保障,房租、水电、工资每天都在烧钱。

遇到这种恶意蹭福利的情况,小企业真的扛不住,亏损严重,这也是很多老板怕招女员工、想尽办法规避风险的根本原因。

对此,您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