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女子在酒店叫了个拔火罐服务,想要放松放松,结果火苗溅到床单上引发火灾,导致身体多处烧伤。店方表示:跟我们没关系,拔火罐是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我们就宣传一下而已。SPA店又说,技师是临时工,联系不上了,赔偿不了。
双方踢皮球都说跟自己没关系,钱都到他们口袋了,一涉及赔偿谁都不认了!
明女士去武汉游玩,特意选择了服务好环境好的高档住所。玩了一天身体感觉到特别累,看到该店有SPA服务,想着让自己放松放松。而且上边写着入住的客人能够享受8折优惠,既然如此,当然要享受一下。
明女士看了几个服务后,就选择了拔火罐。她给店员打电话,叫了个拔火罐的服务,对方询问了房间号,告知女士在房间内等着就可以了,会有人上门为其服务。
当时明女士还觉得不错,住个店连按摩都省了,不用再单独找地方。过了一会就有店员敲门,表示是来拔火罐的。明女士为其开门后,就躺在床上等待对方工作。
两人没有过多的交流,只是简单说了两句,对方就让明女士躺好,准备开始了。明女士之前也拔过火罐,虽然看着有火害怕,但是从未出现过问题。
明女士十分放松地躺在床上,等待着拔火罐的舒适感。店员的技术不是很熟练,火罐的吸附力有大有小。明女士其实感觉到了,但是没有在意,毕竟出门打工谁都不容易,有新手也是在所难免。
只是没想到事情的发展出乎意料,店员的手一抖,火苗掉落到床上,周围全都是易燃物,火势一下就变大了。
拔火罐周围除了火就是酒精,更是加重了火势,店员一下就慌了,连扑火都忘了。明女士感受到身体疼痛,立马爬起来,可是身上还有罐子,影响了行动。
等到火势控制后,明女士身上出现明显烧伤,后背更是惨不忍睹,疼得她连句话都说不出来。事情发生后,立马拨打了120,明女士除了烧伤外,没有生命危险。
经过检查,明女士达到二度烧伤,后续修复又是一大笔费用。明女士和该店联系,要求他们赔偿损失,承担相关医疗费等。
没想到该店推卸责任,表示自己只提供住宿服务,SPA服务是由第三方负责的。明女士气不打一处来,当时收钱的时候可没这么说,是和房费一起付的,都付给了该店,现在推的可快。
明女士和该店沟通无果,只好找提供服务的负责人,对方态度都是恶劣,一句:涉事店员已经不在了,联系不上,就想撇清所有关系。
负责人表示,这段时间太忙了,就找了很多临时工,出了事对方就跑了。
双方都在推卸责任,压根没有人想要承担。明女士现在不仅要承受身体的痛苦,还要将学业暂时停止。她原本是个研三的学生,马上就要准备毕业相关的东西了,现在只能推迟了。
明女士也没有别的要求,就想让自己尽可能恢复到之前,有人去承担这次意外事故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费用。可是双方推脱,所以明女士只好将他们起诉,让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民法典》1198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明女士入住该店,该店就有责任做好安全保障义务,至于对方所说拔火罐是第三方经营的理由,不能用于对抗明女士,那是他们内部的事情。
最关键的是,该店是内部宣传,贴有宣传标语,客房负责推送的项目,收款也是通过该店。明女士有理由相信这就是该店提供的服务,所以该店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
SPA方更是直接责任人,不管店员是否还在,他们都应该赔偿明女士。店员失联不是借口,只要是他们聘用的员工,出了事就得负责。
这种踢皮球的处理方式真是让受害者特别头疼,一句跟自己没有关系,就想推卸全部责任。内部协议不得对抗消费者,这次不管是哪个店,都得把该赔的都赔了。
信息来源于:大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