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楼道内骑平衡车,拐角处与他人相撞摔倒致流产,那么从法律上来说,被撞的人要赔
一个孕妇,居然在狭窄的居民楼楼道里骑平衡车,手上还端着饭碗,这画面光是想想都让人捏把汗。
果不其然,在拐角处和一位同样端着饭菜的大姐迎面撞上。
平衡车根本刹不住,两人双双倒地,孕妇当场腹痛出血,最后连孩子都没保住。
大姐也是被撞的晕头转向,根本想不到有人会在楼道骑平衡车,而且还是一个孕妇,真是离谱!
悲剧发生后,家属把视频发到网上,想让被撞的大姐也担点责任,理由是“她突然从拐角冒出来”。
那么,从法律上怎么看待这件事情呢?
有律师表示,孕妇明知自己身体特殊,还在狭窄楼道这种视线盲区骑行高风险的滑行工具,这本身就是导致事故的核心诱因,必须承担主要责任。
此事引发热议,她要是走着,就算两个人相遇,侧侧身就过去了,因为她用平衡车,她自己刹不住车,把人家大姐撞了,自己也受伤了,她这叫自甘风险。
也有网友说,孕妇虽骑行平衡车,但人道主义赔偿点,不应让孕妇负全责!
还有网友说,为什么现在都要有一个主要责任,还要再受个次要责任呢?眼明人都知道谁负全责,为什么要把责任分摊给所有当事人呢?
【观点看法】
这起悲剧最荒诞的地方在于,施害者试图用“弱者身份”和“惨痛后果”来倒打一耙。
怀孕确实值得同情,但这绝不是你在公共通道违规骑行、无视他人安全的“免死金牌”。
法律讲究的是过错责任,不是“谁惨谁有理”。被撞的大姐正常行走,没有任何违规,凭什么要为别人的疯狂买单?
如果仅仅因为流产了,就要让无过错方掏钱搞“人道主义赔偿”,那这不是在救济弱者,而是在惩罚守法者!
我们坚决反对那种为了平息事端而强行分摊责任的“和稀泥”式执法。
真正的法治社会,必须让“自甘风险”的人承担应有的代价。别让那些试图用眼泪和卖惨来转嫁责任的人得逞,因为对这种行为的纵容,就是对所有遵纪守法者最大的不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