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胚胎”案女主再反击,准备自诉重婚罪,若成功丈夫和“小三”将坐牢!
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婚外情胚胎”案迎来新动态,原配朱女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会收集更多证据,通过自诉的方式让法院对其丈夫和“小三”立案重婚罪。看到这里,大家可能会疑惑,刑事案件还能自诉?
绝大部分刑事案件必须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后由检察院起诉,小部分案件则可以由当事人自己上法院起诉,如侮辱、诽谤罪等,重婚罪属于可由公诉机关起诉,也可自诉的罪名。在自诉的情景下,当事人得自行搜集被告重婚的证据,法院立案后根据证据及双方当事人的辩护判定是否构成重婚罪。
如果原配朱女士能搜集到足以证明丈夫和“小三”重婚的证据,那么是能让两人接受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规定,重婚罪最多可以判处两年有期徒刑,量刑虽然不算重,但刑事处罚本身的性质是很严重的。
一般来说,只有已婚人士再次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后才能认定为重婚罪;在没有开新的结婚证的情况下,要有充分证据表明男女双方存在事实婚姻,比如财产高度混同、亲友邻里普遍认为两人是夫妻等,光是秘密同居,或私下里以“老公”、“老婆”互称不容易定罪。
因此,重婚罪的构成要件不是那么容易满足的,原配要想方设法搜集到有证明力的证据。
该事件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的案子有两个。一是原配在上海起诉,要求涉事医院赔偿10万元、道歉并销毁胚胎,同时主张丈夫和“小三”承担连带责任;二是丈夫在无锡起诉,希望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就我个人而言,不太看好让医院赔偿并销毁胚胎案的结果,朱女士可能会失望而归,所以建议她将精力放在重婚自诉案和离婚案上。丈夫大概率存在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一旦法院判决离婚便涉及财产分配。
按理说丈夫存在过错,朱女士可以多分财产,但前提是得先搞清楚家里到底有多少财产。丈夫必然会主张夫妻共同财产很少,朱女士要有反证,在判决下来前明确家庭财产范围和规模,包括现金、存款、房产、车、公司股权、股票、基金、债权、信托、保险等,同时拿出证明这些财产存在的各种形式的证据。
只要能证明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怕丈夫早就给了“小三”或其他人,都能通过法律程序撤销、追回,关键是搜集信息与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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