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男子买了一箱银鹭花生牛奶,拆开包装准备扫码抽黄金时,他发现二维码早已被人核销。男子赶紧联系经销商和官方客服讨要说法,但没人答复,男子气不过,去12315投诉,网上发帖,中间提出赔6666块钱,要求删掉所有网上帖子,男子拒绝,维权一个月,厂家转来10000元赔偿,可转账备注竟然备注敲诈。男子觉得受辱,立刻报警,有意思的是,厂家也报警。
据悉,男子买饮料、牛奶,看到扫码抽奖活动,都会顺手参与一下。
本来就是图个开心、图个福利,可他的遭遇,真的太让人憋屈了。
他正常花钱买了一箱银鹭花生牛奶。
外包装上清清楚楚写着,开箱可以扫码抽黄金。
男子本来开开心心拆开箱子,准备参与官方抽奖活动。
可谁知道,挨个扫码之后,他彻底傻眼了。
所有的抽奖二维码,全部显示已经核销、提前被人扫过了。
等于他花钱买了带抽奖福利的商品,到手福利直接作废,一点都享受不到。
换谁遇到这种事,心里都会不舒服。
男子第一时间联系当地经销商,想要讨一个合理说法。
接着又拨打银鹭官方客服电话,希望平台彻查二维码被提前核销的问题。
可来回沟通一圈,没有任何人给他解释,也没有任何人出面处理。
商家不回应、不解决、不道歉,完全一副敷衍态度。
男子实在气不过,觉得消费者权益被白白侵害了,他没办法参与抽奖。
于是他选择正规途径维权,拨打12315进行投诉。
同时他在网上如实分享了自己的购物遭遇,没有夸大,没有抹黑。
只是单纯想曝光问题,给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这场维权,前前后后整整坚持了一个月。
事情发酵之后,中间商主动找上门和解。对方提出,可以赔付男子6666元。
但是附带了一个要求:必须删掉网上所有曝光帖子。
说白了,就是想花钱封口,用钱把这件事压下去。
很多人可能觉得,白拿六千多挺好的。
但这名男子很清醒,自己没有错,是商家商品有漏洞、管理有问题。
如果收钱删帖,就变成自己理亏,等于默许商家糊弄消费者。
所以男子果断拒绝了这笔封口费。
后续经过市场监管部门多次调解,厂家终于正视问题。
双方达成和解,银鹭公司赔付男子10000元补偿。
本以为事情到此圆满结束,维权终于有了结果。
可万万没想到,男子点开一万块的转账明细,瞬间气得浑身发抖。
这笔正规协商的赔偿款,转账备注赫然写着:敲诈。
明明是自己合法维权、正当索赔,明明是厂家商品出错、理亏在先。
结果赔钱的同时,还要偷偷在备注里给消费者扣上“敲诈”的黑锅。
这哪里是和解,分明是背地里恶意抹黑、报复维权者。
男子感觉受到极大的侮辱和冤枉,当场选择报警,维护自己名誉。
更戏剧性的一幕来了,厂家居然也跟着报警了。事后银鹭厂家对外解释:
男子一直在网上持续发帖曝光问题,持续扩散负面舆论,还提出诉求,公司内部直接把他定性为“敲诈”,所以才选择报警。
但男子是正常维权曝光、陈述事实,根本不属于敲诈。
舆论压不住后,公司又改口说是财务手误、备注填错了。
一场简简单单的消费者维权,最后闹到双方互报警的地步。
真的让人看得无比唏嘘。
说实话,个人认为,整件事从头到尾,消费者没有半点毛病。
扫码福利被提前核销,是商家管理不严。多次投诉无人处理,是商家服务缺位。
别人辛苦维权一个月,拒绝封口费、只求公道,格局坦荡。
商家既然自愿赔钱和解,就说明自知理亏。
结果钱赔了,还要背地里阴阳怪气、恶意抹黑消费者。
这种操作,不仅小气,还非常败好感。
企业有错不认、维权必被记恨,以后谁还敢正常维权?
合理维权不是闹事,更不是敲诈,是每个消费者的正当权利。
男子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
敲诈是恶意威胁、胁迫对方给钱。本次男子全程走12315正规投诉、平台调解、自愿协商赔偿,完全合法,不属于敲诈。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在没有任何司法认定的情况下,企业私自备注他人“敲诈”,属于恶意抹黑名誉。
当事人有权要求对方道歉、澄清、消除影响。
商家推出扫码抽奖活动,却没有做好风控,二维码被提前核销,损害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要求赔偿、维权曝光,完全合理合法。
对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