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法学泰斗德肖维茨,最近这番言论确实让人开了眼。
他说要搞个组织,只要谁有“反犹”言论,哪怕只有一次,也要让对方车房全没、破产流落街头。
听听这语气,哪还有半点法律人的严谨?这分明是把法律当成了私人泄愤的棍棒。
最让人脊背发凉的,就是那个“一次”的门槛。
在德肖维茨眼里,批评政策和煽动仇恨根本不分家,只要帽子扣下来,目标就是彻底毁掉你。
看完德肖维茨这件事挺感慨的。曾经大力推崇程序正义的法学教授,如今对待不同声音却是双重标准。
这下咱们可算是看清了,这位当年为辛普森、为爱泼斯坦辩护的“程序正义”标杆,现在连起码的容错空间都不给了。
当年他为罪大恶极的人争取权利时,口口声声说法律要讲规矩。
怎么到了巴以冲突的议题上,他连最基本的“罚过相当”都抛到了脑后?
这哪里是在反仇恨,分明是想用最重的代价,吓退所有敢开口的年轻人。
当法律沦为打压异见的工具,今天能因为一个标签让人倾家荡产,明天谁又能保证自己不会成为下一个目标?
从“捍卫权利”到“逼人上街”,这位泰斗的晚年,真是把自己的招牌砸了个稀碎。
这种把人往死里整的狠劲,到底是法律的进步,还是某种权力的傲慢?
如果规则用来打压不同意见,人人都会害怕开口。真正消除对立靠的是理性沟通,而不是用代价恐吓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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