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捡个媳妇,分手时闹心了!江苏常州,一男子处了个对象,就把持不住自己,天天带女生开房,没多久女生怀孕了,男子却不想拿彩礼,也不想结婚,但却花言巧语哄骗女生生下了孩子,俩人一直只是同居状态。期间女方以个人名义买了房子,后来,俩人感情不和分开,双方协议房子归女方,贷款也女方还,女方补偿男方15万元。但男方拿到钱后又起诉女方,说房产分配不公,判决结果出来了!
信息来源于8月2日荔枝新闻。
钱先生是一位挺精神的小伙儿, 但家里条件一般。到了结婚的年龄,家里也不能给他拿钱买房子娶媳妇儿。
但钱先生自己却有两把刷子,人家自己处对象,处个漂亮的姑娘张女士。张女士不图钱,就相中钱先生这个人了。
张女士还是太年轻,经历的少,她不知道没有物质基础,以后的生活会是非常难。
他们在一起后,钱先生就经常带她去开房。年轻人对男欢女爱这种事情缺乏控制力,他们两个都很迷恋这种感觉。
后来张女士怀孕了,钱先生其实挺高兴的,这也是他想要的结果。但他却对张女士演起了苦情戏。说自己家境不好,父母不能拿钱支持他们的小家。
但自己一定会好好打拼,将来为她撑起一片天。所以他们先不着急结婚,等自己有钱了一定要风光大娶。
张女士因为一心爱着钱先生,就被他的花言巧语迷惑了。她在没名没分的情况下,未婚为钱先生生下了一个女儿。
生下女儿后,张女士不想一直租住别人的房子了,她觉得虽然他们没有登记结婚,但有了孩子就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她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同时钱先生也给了她一部分钱,他们买了一个房子,登记在张女士名下。
现在不管条件怎样,他们总算有一个自己的家了!钱先生也确实对他们娘俩也非常好,起初他们确实生活得非常幸福。
但是人怎么可能非常轻松的就赚到大钱呢?他们就这样一直以同居状态生活了几年。因为条件一直没有好转,钱先生也没有兑现他的承诺,张女士也没有催他办婚礼领结婚证。
体验到了柴米油盐的琐事和辛酸之后,他们的矛盾越来越多,闹到了分手的地步。
分手了,孩子归张女士,张女士说房子在她的名下,自己也要养孩子,分开后房子她要,然后她给钱先生一次性补偿15万元。钱先生同意了张女士的想法。
俩人签了协议,张女士想方设法借钱,按协议要求补偿了钱先生15万元。
没想到钱先生拿到这15万元之后反悔了,他觉得在房子的分配上他亏了,就把钱女士告了,要求重新分配财产。
审理认为,夫妻财产属于双方共有,但同居期间财产遵循意思自治,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个人财产归属个人,共同购置的资产按出资比例基础分配。他们属于按协议分配的房产,协议有效,所以驳回了钱先生的请求。
这里可以说张女士是一个非常有情有义的人,因为房子在她的名下,法律上就是属于她的个人财产。钱先生要想争夺房产,自己出资了,就需要他来证明自己出资。但张女士没有这么做,没想到钱先生却反手又把她告了,要求重新分割这套房子。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四条: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中,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二)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其他无法区分的财产,以各自出资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有无共同子女、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
钱先生和张女士,他们属于按约定分割的房产,钱先生也已经按协议拿到了当初约定的15万元。但他却事后反悔,没有得到法律的支持。
可以说钱先生出尔反尔,当初人家跟你在一起没有彩礼,没有名分给你生下了孩子。如今分手了,也不能给人家什么,居然还想要分割人家拿大头出资的房子。张女士真是白白跟了他一场。
没有物质基础很多问题就难以解决,不排除后来有人变得富裕了,但绝不是所有人。
年轻人很多都比较冲动,看人看走眼,所以婚姻大事上,大家也还是要考虑长辈的意见。他们的话虽然俗套,但他们经历过的就是没有经历过的人无法理解的,等到理解的时候就为时已晚。还是那句俗话:父母不会害你。
大家对此怎么看?评论区一起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