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还是发生了!”广东东莞,一17岁男子患抑郁症,他烧炭轻生但没死成,家人送他到医院治疗,医生要家属24小时全程陪护,家属没当回事,在走廊聊了10分钟,不料,男子立马从11窗户跳楼,家属大闹,说医院的窗户开的太大,这才导致了男子死亡,医院急了,早说了他要自杀,要你们全程陪护,窗户最大能开28cm,符合不大于30cm的要求!网友:想死的人留不住!
一男子刚满17岁,不知什么原因,他患上了抑郁症。
他一心求死,觉得活着很没意思,他非死不可,直接在家里烧炭轻生。
可万幸的是,他没死成,家人发现后大吃一惊,他们束手无策,立马送男子到了医院。
医生做出评估,男子是一氧化碳中毒,抑郁状态,并且病情严重,家人必须全程陪护。
男子被安排进了11楼的病房,父亲李先生巡视了一周,发现窗户的开合角度较大。
李先生看着儿子,他十分忧虑,立刻向医院反映窗户的情况,他说11楼病房的窗户有安全隐患,希望医院能够重视。
可医院并没处理,到了晚上,男子的母亲在病房守着。
父亲来,夫妻俩走出了病房,俩人在走廊里说儿子的病情。
不知不觉,俩人说了有10分钟,可万万没有想到,男子趁着他们不在,转头从窗户跳了下去。
警方很快就赶到现场,经过调查,排查了他杀,男子是自己寻死,和别人没任何关系。
家属悲痛欲绝,认为男子的死亡和医院的窗户有关,要不是窗口开合的角度太大,儿子绝对跳不下去!
医院也急了,早就给家属说了,男子有抑郁症,有轻生倾向,要他们24小时都要全程陪护。
是他们自己不听,非要到走廊里聊天,如今反过来埋怨医院,怎么好意思说出口的!
警方对窗户做了测量,窗户最大开合程度在28厘米,符合国家的标准要求。
有人认为,孩子去世了,这种家长还想 讹 人,但凡他们之前多关心孩子,孩子也不可能不想活了。
也有人说,想死的人留不住,可怜孩子得了这种病,家长也是一个解脱,不要去找任何人的麻烦,你为了赔点钱,你能心安理得吗?
更有人说,抑郁症除非用药控制,慢慢走出来才能好了,不然,就算没有窗户也有别的方式。
孩子去世,家人悲伤不止,这虽然令人心痛,但责任划分绝不能简单的一分为二。
家属监护疏忽是事实,既然已经签了24小时陪护协议,却在明知孩子有强烈轻生意图的情况下双双离开病房。
但医院也并非毫无瑕疵:家属入院时就说了窗户存在安全隐患,医院却没有给予重视。
28厘米的限位标准对普通病房或许够用,对收治抑郁症自杀倾向患者的精 神 科病房,是否应当提高要求?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医院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对患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安全保障义务不是无限的。
在司法实践中,抑郁症患者住院期间自杀,法院通常酌定医院承担10%至30%的赔偿责任。
核心考量有两点:一是医院设施是否合规,医院是否尽到了警示与告知义务;
二是患者自身的意志以及家属的监护是否做的到位。
本案中,医院的窗户开合角度最大28cm,装有限位器,符合国家标准,医生也已经告知家属,需要对病人24小时陪护。
但家属曾经提出过窗户安全隐患,却没被重视,这一点可能构成医院的过错。
最终如何划分责任,有待司法进一步鉴定,但无论结果如何,法律只能划分责任,却无法挽回生命。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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