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孔女士在丈夫白某某的转账记录里发现了大量“520”“1314”,收款人是同一个女人,转账日期全卡在情人节、更离谱的是白某某还是亳州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任。面对记者的追问,他只说了一句话,让所有人都愣住了。
安徽亳州,孔女士和白某某1995年结婚,中间离过一次婚,2008年复婚。她以为最难的日子已经过去了。
2023年8月白某某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驳回了。在第一次离婚诉讼期间,孔女士委托律师申请调查令,调取了他的微信和银行转账记录。数据拉出来那一刻她僵住了:67笔转账,大量“520”“521”“1314”,全集中在情人节、七夕、三八妇女节和5月20号。收款人是同一个女人,潘某。
法院认定的事实很清晰:白某某自2015年起通过银行账户向潘某转款40000元,自2020年1月至2024年7月以微信转账方式向潘某转款67笔,合计62674.76元,其中单次500元以上的转款49笔,共计60669.96元。两相抵扣后,实际处分夫妻共同财产90447.76元。白某某是亳州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人,还曾担任过亳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潘某在法庭上辩称不知道白某某已婚,说自己长期和孔女士丈夫做邻居,从未见过孔女士出现,直到2023年才知道他有老婆。关于“520”“1314”转账,她说那是白某某以开玩笑方式维系普通社交情谊的小额开支。她还主张其中有6万块是白某某带母亲看病时向她借的,属于债务偿还和临时资金周转,不是赠与。
法院没有采信。一审判决认定白某某属于单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无偿赠与行为,潘某不能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借贷或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也不能证明转账经过孔女士同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判决潘某返还90447.76元。潘某不服已提起上诉,她认为白某某用个人财产转账的可能性没有被排除,一审全盘否定6万元借贷关系是事实认定错误,请求改判驳回孔女士全部诉求。二审尚未开庭。
孔女士已向亳州市纪委监委实名举报白某某生活作风问题,尚未收到书面答复。
她拿着判决书说对方欠她九万多块钱,但那个收款的女人至今不认。白某某跟记者说转账是朋友之间发着玩的,他正在开会不方便接受采访。潘某说自己不知道他结婚了,520和1314只是开玩笑。但这些转账全部精准地落在情人节、七夕和5月20号。这不是暧昧,这是把暧昧做成了日历提醒。
你查过另一半的手机转账记录吗。发现了会怎么做。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