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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萧山,女子刚刚提了一辆新车,租了个靠电梯最近的车位停进去。不料,第二天一早,

杭州萧山,女子刚刚提了一辆新车,租了个靠电梯最近的车位停进去。不料,第二天一早,她启动车子,一脚油门下去,崭新的轮毂当场报废。她这才看清,自己的新车不知啥时候被人用大铁链给锁住了,而保安的解释,让人难以置信!

洪女士今年6月30号刚提了一辆宝马430i。

当天,她就租了位于小区负一层,离电梯最近的一个车位。

当场交了4300多元租金,租期从2026年7月1号,到2027年6月30号,车牌号也正常录入了物业系统。

她第一次把新车停进地库,不料,第二天凌晨就出意外了!

凌晨5点多的时候,洪女士接到一个挪车电话,因为正在睡觉没有接。

早上6点半,她看到手机里有语音留言,说她占用了别人车位,让她赶紧挪车。

洪女士脑子都是懵的,车位是自己租的,钱都已经交了,咋会占了别人车位?

但她还是一路小跑下楼,拉开车门坐进去,启动了车。

不料,他一脚油门下去,就觉得左前轮像压到了什么东西,车开不动了。

下来一看,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左前轮上挂着一把黄色大铁锁,副驾驶车窗上贴着一张纸条。

是一份“车辆违规停放告知书”,写着洪女士占用了他人车位,落款是物业服务中心。

自己明明花钱租了车位,竟然被一把大铁锁报废了新车轮毂?

洪女士心疼自己的新车,当时就气得浑身发抖。

她去物业讨说法,对方一句话把他顶了回去:这个车位,是我们领导专门停车的!

事情发生后,本以为是个误会,没想到保安一句话,顿时让人情绪失控。

原来,夜班保安知道领导早上7点要来上班。

他凌晨两点巡逻时那个看到车位被占,发到工作群里查车牌。

物业解释说,那个保安是新来的,不熟悉系统,没查到信息,就直接把车锁了。

目前,物业已经解雇了锁车的那名保安。

其实,谁都看得出,这已经是老套路了, 只要出事,就往临时工、新来的人身上推,人已经打发走了。

其实这套说辞,漏洞比筛子眼还多。

一个刚入职的保安,凭什么深更半夜看到一辆车停在车位上,第一反应是锁车,而不是等上班时间核实?

这说明,物业日常管理,锁车根本不是针对乱停乱放的应急手段。

而是因为某人的"专属车位"被占了。

而那个夜班保安,凌晨两点发了工作群,群里没人回复,他就敢直接锁了车。

如果这个群,在夜间是无人值守状态,那发群的意义是什么?

如果有人值守却没核查,那又是谁失职?

最终甩锅给一个刚入职的保安,只不过就是不想为此事负责罢了

洪女士当然不干了!

当场打电话给出租方确认,对方明确表示,这个车位从来没有租给过别人,更不存在租给物业领导一说。

也就是说,那个所谓的"领导专用车位",根本就是物业管理人员,长期侵占第三方产权车位。

洪女士的车位,是跟合法出租方签了合同、交了钱、录了系统的合规租赁。

她在自己的租赁权上停车,凭啥被锁车?

更让人窝火的是,物业锁车时的处置方式。

凌晨两点锁车,挪车电话拖到5点多才打,没打通就不再联系。

那张告知书,贴在副驾驶位的玻璃上,车位旁边紧挨着另一辆车。

驾驶位车门打开,视线完全被挡住,根本看不到通知和铁锁。

洪女士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启动车辆,才造成了新车轮毂报废。

整个过程里,物业没有尽到任何有效告知的义务。

明明是他们制造的损失,洪女士要求赔偿时,物业轻飘飘甩出一句:只负责维修。

而4S店定损:左前轮毂受损建议更换,报价13835元。

洪女士找物业时,对方态度强硬。

新车落地才3天,就被搞成这样,换谁受得了?

轮毂受损,不像刮蹭补漆那么简单,涉及到行车安全,维修和更换完全是两个概念。

物业提出只修不换,不是在拿车主的安全不当回事吗?

记者随后联系物业服务中心,物业经理表示不便接受采访。

让记者留下问题和联系方式,却一直没有任何答复。

这件事,锁错车本身只是一个导火索。

真正让人愤怒的是,物业长期以来的内部特权。

供全体业主付费使用的租赁车位,竟然被私自占用成"领导专用"。

保安锁车,是为了给领导留位子。

更讽刺的是,保安被辞退,但那个长期占用车位的领导,至今毫发无损,连一个公开回应都没有。

目前,洪女士表示会考虑走法律途径维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谁犯错、谁造成损失,谁就要负责。

物业锁车本身不必然违法,但在这个案子里,却错得明明白白。

1. 洪女士是合法租赁该车位的权利人,不存在违停。

2. 物业凌晨2点锁车,凌晨5点多才打了一个电话。

3. 告知书贴在副驾驶侧,驾驶位根本看不见。

这些操作,直接导致洪女士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启动车辆、造成轮毂报废。

物业的管理过错,与车辆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非常清楚,所以,物业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民生大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