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公德心!福建厦门,女子不买面粉,只是一味在超市的面粉里搅和,路过的人看到后都满脸嫌弃:这都快把面粉盘包浆了,谁还敢买!有的人进店就是奔着买面粉去的,看到女子这番操作后,心里非常膈应,完全没了买的欲望。
(来源:蓬勃新闻)
女子这一搅和,不仅把人家的生意搅黄了,还把自己的素质也搅丢了,最主要的是好好的粮食也被她糟蹋了!
这女子进店以后,推着购物车漫无目的地在店内逛了逛,实在是不知道想买啥,然后她推着空购物车来到了散装面粉区。
这里一共摆放了三格面粉,女子在中间那一格停下,但她并不打算买,她先是伸手摸了摸面粉,发现手感还不错,然后她又把整个手掌都伸进了面粉里,一丝清凉感瞬间涌上心头,女子觉得舒服极了。
她立马就爱上了这种感觉,然后她摆了个舒服的姿势:左手拿着手机,手臂搭在购物车上,然后右手就开始在面粉堆里来回搅,感受着面粉从手上滑落带来的舒适感。
女子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她已经忘乎所以了,根本察觉不到周围人异样的眼光,路过的人看到女子在玩面粉,脸色都变得很难看,女子简直把面粉当成玩具了,这拨来拨去的,看到的人谁受得了,好好的面粉被这么玩,谁还愿意买!
有个女士家里面粉用光了,她是专门来买面粉的,都是店里的熟客了,所以对店里的布局了如指掌,她进店后就直奔散装面粉区,结果就看到了女子在玩面粉。
看着女子在反复扒拉面粉,女士瞬间皱起了眉头,她看了看女子的手,发现她手上也没有戴一次性手套。
女士心想,这大热天的,人的手心很容易出汗,这女子要是手心出了汗,再去面粉堆这样来回拨弄……女士越想越觉得恶心,都不敢再想下去了,她觉得这面粉已经脏了,完全不想买了。
店里人太多,店员无暇顾及这边,很多经过的人看到女子一直在来回拨面粉,心里都觉得非常膈应,没有人再愿意买。
后来有热心网友把女子来回拨面粉的视频传到了网上,隔着屏幕都掀起了大家的一阵阵反胃。
事情被爆出来了,这面粉肯定是没人会买了,女子拨弄的面粉属于店家的财产,现在面粉卖不出去了,这损失该谁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女子觉得好玩,故意把手伸进面粉里来回搅,导致其他人不愿意再买,女子的行为已经侵害了店家的财产权,店家由此造成的损失是可以要求女子承担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二款规定: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女子长时间站在摊位前玩面粉,既让别人产生了反感,又影响了别人选购,同时影响了店家的生意,女子因为贪图自己玩乐,扰乱了公共秩序,这也体现出女子没有公德心,缺乏分寸感。
这女子也是够奇葩的,她的手在此之前都不确定摸了些什么,然后就直接把手伸进面粉里这么来回搅,还搅了这么久,面粉是粮食,不是玩具,被这么玩,别人还怎么买,女子这是在糟践粮食!
不管女子在家怎么用面粉,是不是也会像这样来回拨,但这都是她的自由,别人无权干涉,反正她做了也是她自己吃。
但现在这面粉女子并没有买,不属于女子的所有物,她这么一弄,就没人再愿意买,可能女子觉得这么做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面粉又没有坏,但如果让她换位思考一下,别人当着她的面这么来回搅和面粉,她自己是否又能接受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