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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男子进店点了一份68元大盘鸡,他发现菜里放了土豆,他认为正宗新疆大盘鸡,不

上海,男子进店点了一份68元大盘鸡,他发现菜里放了土豆,他认为正宗新疆大盘鸡,不应该加入土豆配菜,他又看到店内还有一道土豆烧鸡块,售价仅仅38元。两道菜品价格足足相差30元。他拨打110报警称菜不正宗,店家欺诈消费者,要求民警为自己讨回公道。店家无奈免单,男子一操作让网友热议。

男子进到一家餐饮店,点了一份68元的大盘鸡。

菜品端上桌之后,男子仔细打量盘中食材,发现鸡块里混合着不少炖煮软烂的土豆块。

在该男子固有的认知里,正宗新疆大盘鸡是纯鸡肉菜品,店家擅自加入廉价土豆,就是为了填充分量、降低食材成本。
 
他随即翻看菜单,注意到店铺还售卖一款土豆烧鸡块,定价只有38元。

两道菜品主要食材都是鸡肉搭配土豆,价格却硬生生差出30元。

男子认为,商家借着大盘鸡的名头,用土豆凑菜,变相抬高售价,属于恶意欺诈消费者。

他立刻和餐馆老板当场争执起来,无论老板如何解释土豆是大盘鸡传统标配配菜,男子始终不肯接受,双方僵持不下。
 
协商无果后,男子直接掏出手机拨打110报警电话,以商家菜品不正宗、存在消费欺诈为由,请求民警上门处理。

接到警情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到场之后,民警先安抚双方情绪,一边向男子普及新疆大盘鸡的美食常识,一边核对店内菜单标价、菜品分量与用料标准。
 
民警耐心告知男子,从传统做法来讲,土豆是新疆大盘鸡必不可少的核心配菜,经过汤汁焖煮的土豆是这道菜的灵魂配料,并非店家私自添加用来滥竽充数。

而68元大盘鸡和38元土豆烧鸡块,二者在整体分量、鸡块用量、配菜种类、盛装盘型上完全不同,不能仅凭含有土豆和鸡肉就简单划上等号。

菜单明码标价,顾客自愿点餐下单,从客观事实上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消费欺诈。
 
可任凭民警多方解释、从中调解,这名男子依旧固执己见,始终认定店家在变相坑钱。

餐馆老板不想因为一场无谓的争执耽误店内正常营业、影响其他食客,为了快速平息纠纷,无奈做出让步,主动提出为这道大盘鸡全额免单。

可接下来男子的举动,又让网友热议。

拿到免单之后,他没有立刻离开餐馆,而是安然坐在原位,慢条斯理地把整盘大盘鸡全部吃光,还让餐馆老板去新疆调研大盘鸡正确做法。
 
大家纷纷调侃,一边坚定认为菜品不合理、声称被欺诈,一边又把整盘菜吃得干干净净,前后行为形成强烈反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本案中餐馆菜单清晰标注两道菜品名称、售价,无隐瞒、虚假宣传行为,菜品用料符合大众通用菜系标准,因此不满足消费欺诈。

正宗新疆大盘鸡,土豆是标配配菜,并不是店家滥竽充数的廉价凑数食材。

店内68元大盘鸡、38元土豆烧鸡,二者在菜量、用料规格、配套辅料上本就存在区别,明码标价公示菜单,法律层面构不成价格欺诈。

男子仅凭自己主观认知,就判定商家欺诈,理由本身站不住脚。

 他只靠自己的认知判定商家欺诈、报警维权,既浪费公共警力,也闹出了笑话。

遇到消费争议,先理清常识、选对维权渠道,才是理性处理问题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