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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底线!广东,女子因为要求快递员送货上门,包裹上被人写了一句:“要不要送到你床

毫无底线!广东,女子因为要求快递员送货上门,包裹上被人写了一句:“要不要送到你床上”。女子气不过,将此事发布到网上:自己只是行使了一个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把快递送到自己手上,换来的却是侮 辱和威胁。更让人不安的是,这已经是她两个月内,第二次因为要求送货上门,而被快递员恐吓了。

7月27日那天,小雪有两个快递包裹要收。

但快递员的处理方式让人看不懂:一个送上了门,另一个被擅自扔到了代收点。

小雪不想忍,向快递公司反映了情况。

不料,当晚她收到的快递纸箱上,赫然多了一行字:“要不要送到你床上”。

这句话低俗、透着一股恶意。

快递员手里攥着收件人的姓名、住址、电话,所有个人信息都在他手上。

他完全能在你要签收的包裹上写这种东西,你还敢轻易维权吗?

更让人后背发凉的是,这已经不是小雪第一次因为送货上门的事被威胁了。

两个月前,就有一个快递员在电话里跟她说:“送上门的让她小心点”。

一次是偶然,两次呢?一个消费者,反复因为要求最基本的服务而被恐吓、被侮辱,这已经不是服务质量的问题了。

事情被曝光后,管理部门很快介入调查。

核查结果:当天涉及两个快件。

快件1在分拣环节,快递员周某,看到面单上收件人备注了送货上门的要求,心生不满,直接在面单上写下了那段话。

后来这个快件流转到另一个投递员王某手上,王某当天晚上,把快件送到了小雪家门口。

快件2,则是快递员王某,未经小雪同意,直接将包裹扔到了代收点。

小雪当天投诉了两次,某企业第二天才把快件取回来重新投递。

站点负责人的回应很标准:写字的和送快递的,不是同一个人,留言出自一个准备辞职的新人。

负责人还解释内部有两条派送线、分拣出错导致投递混乱之类的。

说来说去就是一句话:这是个别人的个人行为,跟公司没关系。

新人、即将离职,这套话术太熟悉了。

好像只要把事情推到“临时工”身上,企业就可以干干净净地置身事外。

但问题是,员工是你招的,系统是你管的,消费者的信息是你掌握的。

一个“准备辞职”的员工,就能在包裹上写侮 辱的话?

另一个员工就能把这样的包裹,送到消费者手上,中间没有任何人拦一下、看一眼。

这恰恰说明,整个流程从分拣到投递,根本没有有效的监督和把关。

出了事就推给“新人”,那平时对“新人”的培训班和日常管理呢?

一个即将离职的人,就可以为所欲为,那说明这个企业的管理底线本身就形同虚设。

不打招呼,把件直接放驿站、放快递柜,早就是行业潜规则了。

但凡有消费者要求送货上门,反而成了“事儿多”的那个。

消费者正常维权,还要担心被报复。

送货上门的服务条款,在快递行业的实际操作中,几乎已经名存实亡了。

快递员派一单挣一块钱,挨家挨户送上门,和批量扔到驿站,效率天差地别。

时间就是收入,一个快递员一天要送两三百个包裹,如果每个都送上门,一天根本送不完。

送不完就要被罚款,罚一次两天的活儿白干。

于是,在快递员一端,送上门就是浪费时间,少挣钱。

而在消费者一端,送货上门恰恰是法律规定的、也是自己花钱买来的基本服务。

这本身就是个矛盾,快递公司想出来的办法,就是“默认放驿站,想送上门单独备注”。

看起来是给了消费者选择权,实际上是把本该由自己一方承担的派送成本,通过效率压榨,转嫁给了快递员。

再把快递员和消费者之间的冲突,交给市场去消化。

所以当小雪备注送货上门时,快递员的怨气积压已久,就直接把火撒在了消费者身上。

快递公司通过压低派费来维持利润,快递员为了生存,只能拼速度。

拼速度,服务质量问题最终由消费者来承受。

类似的事屡禁不止,是因为违法成本太低了。

写一句侮 辱的话,打一个威胁电话,大不了换个站点继续干。

甚至都不用换站点,换个片区、换个班组,照样送快递。

而消费者却要为此担惊受怕,个人信息被掌握在这样一个心怀恶意的人手里,谁心里不发毛?

而快递公司的处理方式往往就是赔个几十块钱的代金券、打个电话道个歉、一句这是临时工干的,然后事情就过去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快递公司是经营者,小雪是消费者,两者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

快递员在包裹上写不当言论,属于典型的侮 辱行为,直接触犯了法律规定。

快递公司作为经营者,必须为其员工的侵权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这不是简单的服务态度不好,而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违法行为。

目前,快递公司已经向小雪道歉,并取得谅解,涉事网点被立案调查。(文中小雪为化名)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