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岛明明是永久割让给英国的土地,按照近代殖民世界的惯例,割出去的领土几乎没有回头的可能,但为什么香港岛打破了这个殖民铁律,能在1997年完整回到祖国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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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第一次翻到香港近代史都会产生疑问,香港岛和九龙南部明明被英国写进了所谓永久割让条款,只有新界租期到1997年结束,为什么最终交还的不是新界,而是香港岛、九龙和新界一个都不少,我认为答案绝不是租约到期四个字能够概括的。
1842年,英国迫使清政府签订《南京条约》,侵占香港岛,1860年又通过《北京条约》侵占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1898年再以《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行租借新界及附近岛屿99年,租期到1997年6月30日结束。
单从英国当年的条约文本看,香港岛和九龙南部确实被描述为永久割让,新界才属于限期租借,但这只是殖民者写进不平等条约中的说法,并不代表中国承认英国因此取得了永久合法的主权,更不意味着1997年只能讨论新界去留。
新中国成立后的一贯立场非常明确,香港始终是中国领土,中国政府不承认帝国主义强加的三个不平等条约,主张在条件成熟时通过谈判解决香港问题,在问题解决以前暂时维持现状,这种安排是战略选择,不是对殖民统治合法性的认可。
在我看来,这一点是整件事的根本,英国认为自己拿着两张永久地契和一张99年租约,中方却从来没有接受这三份文件能够决定香港的最终主权,因此1982年谈判启动后,双方讨论的不是英国愿意归还多少,而是怎样完成整个香港地区的政权交接。
邓小平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把底线说得十分清楚,主权问题没有回旋余地,1997年中国收回的不仅是新界,也包括香港岛和九龙,双方可以讨论回归后的制度安排、过渡方式和繁荣稳定,却不能把中国是否恢复行使主权拿来讨价还价。
除了主权原则,香港本身也早已成为无法拆开的城市整体,按照香港地方志中心公布的数据,香港陆地面积约1106平方公里,其中新界约979平方公里,占比超过88%,香港岛和九龙加起来只占一成多,所谓只归还新界在现实中几乎没有可操作性。
新界并不是地图上一片可有可无的郊区,随着香港城市发展,大量住宅、铁路、公路、口岸、水库、工业区和公共设施逐渐向那里延伸,如果把新界交还中国,却让英国继续管理香港岛和九龙,就会出现一个城市的土地、交通和人口被硬生生切开的荒唐局面。
我认为,英国后来不得不正视的现实是,所谓永久占有的香港岛和九龙南部,已经离不开新界提供的发展空间,更离不开与中国内地的经济联系,殖民条约可以把地图分成三块,城市运行却不会按照19世纪的文字重新拆分。
香港从1965年开始接收广东东江水,东江后来长期成为香港最主要的淡水来源,香港政府资料显示,目前约七成至八成用水来自东江,而香港回归前的官方资料也承认,当地大部分食品供应来自中国内地。
这并不是说香港岛和九龙离开新界就会在第二天停止运转,而是说明英国若试图保留两地,将面对土地不足、边界重设、基础设施分割、供水供应和投资信心下降等一连串问题,剩下的殖民地既难管理,也很难维持原有国际商业地位。
所以在我看来,新界租约到期只是启动谈判的时间节点,却不是香港整体回归的法律来源,真正推动结果的是中国从未放弃主权立场,香港三部分已经形成不可分割的现实,以及中英力量对比和国际环境发生了根本变化。
1982年至1984年,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分为两个阶段,其中第二阶段围绕具体问题举行了22轮正式会谈,争议不仅涉及主权表述,也包括过渡期安排、香港原有制度、土地契约以及1997年后的行政管理。
最终签署的《中英联合声明》没有沿用英国所谓永久拥有香港岛和九龙的逻辑,而是由中国政府宣布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由英国政府宣布同日将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在内的香港交还中国。
这两个表述看起来只有几个字的区别,背后却是双方对历史问题理解的重大差异,中方使用恢复行使主权,强调香港主权从来属于中国,英方使用交还,则确认其殖民管治将在1997年结束,三份不平等条约再也不能成为继续占领的依据。
当然,国家实力并不只表现为敢不敢把主权底线摆到桌面上,还包括能不能设计出让香港平稳过渡的制度方案,能不能维护国际金融和贸易中心地位,能不能让居民、企业和投资者相信回归以后社会经济能够保持稳定。
一国两制构想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提出,中方坚持恢复行使主权,同时明确香港原有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保持不变,并通过设立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和保持自由港等安排,解决英国反复提出的繁荣稳定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