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看到新闻,说孙频已经起诉抒情的森林,对这事,我觉得坐等判决结果就好,既然交给法律,就让法律扮演它应该扮演的角色。当然,文学相关的事情其实也应该相应存在一套文学内部应有的尺度和标准去进行衡量或者讨论(当然相比律法,它是柔性的),如果完全没有,而仅仅用道德和法律的尺度来介入文学作品的相关评判,其实也是很可悲的。这一年多起来我一直在反思,真正的文学批评在这件事情上的软弱和无效,究竟是怎么会造成的?当然批评家自己首先应该承担责任,虽然批评家在公共领域的失语有各种原因,但这不能成为推诿的理由。批评家自身没有持续地践行自己的职责,去分辨和阐述什么是真正的好作品,这也是许多乱象之所以可以不断出现的原因。自己都回避什么是好的,不够好的乃至坏的自然会以次充好,这甚至都不需要阴谋,当好的不再是好的,好的作品没有机会发表,没有机会被评论,不好的自然会变成好的,甚至,好不好本身都不再重要,那么随便什么阿猫阿狗当然都可以对你指手画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