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被指受大陆“冰姐”资助判刑,当天进监狱,国台办定性:这就是一部“恶法”!
前民众党桃园市党部发言人马治薇,7月25日下午被送进了桃园女子监狱。
从最高法院7月23日驳回上诉到入监服刑,只隔了一天。桃园地检署生怕人跑了,专人送件、专人通知,火速发监。
43岁的马治薇,曾是民众党桃园市党部发言人,2023年以无党籍身份竞选桃园市第一选区民意代表。检方指控她接受大陆一个叫“冰姐”、一个叫“阿浩”的人资助,折合新台币约105万元,还提供了“调查局”“国安局”人员的联络名册。
有意思的是,一审判了8个月,二审改判2年8个月。同一件事,差了三倍多。法律依据从“个资法”变成了“反渗透法”。这不是依法审判,这是按需审判。
7月29日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陈斌华回应得很直接:“所谓'反渗透法',不过是民进党当局炮制的打压政治异己、恐吓台湾民众、谋取一党私利的政治工具,是一部不折不扣的'恶法'。”
他还说,依据这部“恶法”作出的所谓“有罪判决”,“是服务于民进党当局'台独'分裂图谋的有罪推定,是不公不义的政治操弄”。
同一场发布会,针对赖清德在“丹江舰”成军典礼上炒作“以实力达到遏阻目标”,陈斌华也放了重话:“民进党当局罔顾岛内要和平、要发展、要交流、要合作的主流民意,企图'以武拒统',纯属自不量力,只会把台湾推向灾难。”
最后那句最狠:“祖国统一大势浩浩荡荡、滚滚向前,任何违逆大势的行径都注定失败!”
一个前党部发言人,一个政治素人,怎么就能拿到“国安”敏感资讯?全是民进党当局单方面指控,定罪在先、找证据在后。
说白了,“反渗透法”就是一把为政治对手量身定做的刀。想砍谁,就拿起来砍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