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王书金一审被判处死刑后提起上诉,其上诉理由为:要求司法机关认定自己所供述的石家庄

王书金一审被判处死刑后提起上诉,其上诉理由为:要求司法机关认定自己所供述的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聂树斌案)。这形成了被告人主动要求给自己追加罪名,而公诉机关却竭力论证该起案件并非其所为的奇特诉讼景象。
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河北乡间,王书金不断拦截独行女性,共强奸4人,致使3人遇害,1起杀人未遂。他潜逃了十余年,于2005年落网。落网后,他主动宣称自己是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的作案人,由此引发了“一案两凶”的巨大争议。
然而,经过多轮庭审核查,法院最终判定:(1)王书金对现场细节、作案工具、被害人特征的供述存在多处矛盾;(2)缺乏DNA、痕迹等证据来印证其供述;(3)证据未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无法认定王书金是聂树斌案的凶手。
即便如此,王书金的归案促使司法机关重新启动对聂树斌原审判决的全面审查。2016年,最高法再审宣告聂树斌无罪。
至今,聂树斌案件的真凶是谁仍未确定。回首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那种“命案必破”“真凶必须伏法”的逻辑是多么荒谬,或许这种思维正是冤假错案的根源。
即便在侦查手段如此先进的今天,也不可能百分之百侦破所有案件,因为证据才是诉讼的本质与灵魂。
友友们,你们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