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婚姻不敌假夫妻!上海,女子患癌多年,孩子也临近高考,丈夫却抛弃生病妻子在外找了情人,甚至还用假结婚证和情人做了试管要生孩子,妻子要求丈夫考虑即将高考的孩子,让他安心过日子,谁知道丈夫竟然直接抛妻弃子,非要和情人生孩子!妻子闹到医院,要求医院毁掉丈夫和情人的受精卵,然而医院却称:绝对不可能!
朱女士患癌多年,因为身体原因只能在家安心养病,在刚患病的那段日子丈夫还时不时地关心自己,但是这种温情时光没过多久,丈夫就变得冷漠疏远。
朱女士心里明白丈夫多半是在外面养了女人,虽然痛心难过但是因为家里还有一个女儿,只要他还知道自己有个家,还晓得往家里拿钱养着一家人就行。
几年过去,家里的姑娘临近高考,朱女士拖着病体,竭尽全力地给女儿营造出家庭和睦的表象,想让孩子安心备考。
然而丈夫的态度却与朱女士截然相反,不仅对女儿要高考这件事毫不在意,而且还越来越少回家,就算回来也从不关心妻子和女儿。
当天,朱女士在收拾丈夫衣物的时候,突然发现了一条奇怪的短信,内容称丈夫和其他的女子的受精卵已经形成,提醒丈夫注意手术时间。
朱女士当场崩溃,原来丈夫天天不着家,是忙着在外面和情人试管生孩子!
而且预产期不偏不倚就是女儿高考那两天!
她愤怒地质问丈夫,和情人没有结婚证是怎么做的试管?丈夫却脸不红心不跳地称二人用的是假结婚证。
朱女士此时已经歇斯底里,她逼着丈夫在私生子和即将高考的女儿之间做出选择,没想到丈夫毫不犹豫道自己想要私生子。
这是多么绝情的一个男人!和自己的女儿已经共同生活了十几年,这样的感情甚至比不上一个还没有生育出来的私生子。
朱女士万念俱灰,谁能想到跟自己同床共枕多年的男人,竟然是如此狼心狗肺。
她直接联系到给丈夫和情人做试管的医院,举报二人用的是假结婚证,根本不是真夫妻,要求医院立刻销毁掉已经培育出的婚外胚胎。
院方的态度却大大出乎朱女士的预料。
他们直接一口拒绝,声称他们没有销毁受精卵的权利,尽管朱女士丈夫在申请试管的时候流程违法,但是按照规定,他们是不能未经当事人同意就直接销毁掉受精卵的。
朱女士真是跟吃了苍蝇一样恶心,明明是丈夫和情人钻空子违法,自己竟然成了哑巴吃黄连,连苦都叫不得,真是倒霉透顶!
院方回复称,目前受精卵要销毁是绝对不可能的,但是根据目前的情况他们也没有办法给朱女士丈夫情人做胚胎移植。
如果丈夫和情人真想要孩子,那就只有一种办法,就是和朱女士离婚,跟情人领结婚证,让他们到时候拿着离婚证和结婚证来移植胚胎生孩子。
朱女士听到这个讯息,当真是火冒三丈,但是唯一一点能让她感到安慰的是,如果丈夫要和情人生孩子,必须得和自己离婚,如果拿不到离婚证,他们是没办法移植胚胎的。
但是为什么明明朱女士丈夫和情人明显是通过非法途径做的试管,朱女士举报后院方却不能销毁胚胎呢?
理由很简单,因为目前法律层面还没有关于冷冻胚胎处置的规定,受精卵的处置权在丈夫和情人,院方没有权利随意处理受精卵。
那么,丈夫和情人会受到什么法律审判呢?
根据《刑法》第280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结婚证属于国家颁发的证件,二人通过购买假结婚证来达到试管的目的,这种行为已经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朱女士如果报案,可以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根据法典》第1091条:因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或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配偶请求损害赔偿,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
朱女士丈夫在婚姻中,不仅隐瞒妻子和情人伪造结婚证做试管,还不顾家里高考女儿,属于重大过错方,朱女士若要提出离婚,可要求丈夫物质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