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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钦典临终前向儿女交代:小萝卜头被害那夜,自己掐到一半松了手,19名囚犯在11·

杨钦典临终前向儿女交代:小萝卜头被害那夜,自己掐到一半松了手,19名囚犯在11·27前夜从白公馆逃脱的真相与公开记录有所不同。

这话是杨钦典咽气前跟儿女说的。一辈子压在心底的秘密,到了最后那几天,再也兜不住了。

公开记录里怎么写?1977年那份《审讯笔录》写得清清楚楚,杨钦典冲进去用手卡住小萝卜头的脖子,按在地上时孩子还没咽气,一直在呻吟。看守长杨进兴杀完宋绮云,走过来用刺刀往孩子脊梁骨上捅了一刀,人才算死了。白纸黑字,自己交代的,手没松。

可他临终跟儿女说的版本不一样。他说自己掐到一半松了手。那孩子在他手里挣扎,小腿乱蹬,他松了。后面是杨进兴补的那一刀。他这么说,是想给自己留点最后的体面,我不是那个掐死孩子的人,我松手了。可话说回来,松手跟没松手,有多大区别?孩子终究是死在他眼前,死在他手里。他要是真有心救,为什么不一开始就不掐?为什么不在杨进兴补刀的时候挡一下?松手这件事,说破天也只是一个杀人犯在动手的中途犹豫了那么几秒钟。这几秒钟,救不了任何人,只够让他在后半辈子翻来覆去地咀嚼:我当时要是……可惜没有要是。

再说那19个人是怎么跑出来的。公开的说法是1949年11月27日深夜,白公馆的军警被临时调到渣滓洞帮忙屠杀,留下杨钦典和一个叫李育生的看守看着剩下的19人。罗广斌在牢房里做杨钦典的工作,劝他放人。杨钦典打开牢门,19个人就这么跑了。这个故事讲了几十年,一直就是这么讲的,一个看守在最后关头良心发现,放了人,将功折罪。

但杨钦典临终说的不一样。他说那个晚上根本不是看守调走那么简单。他说白公馆的刽子手是被叫去渣滷洞帮忙不假,可走之前上面是有安排的,那19个人是留到第二天早上再杀的。也就是说,他们不是“来不及杀”,是“明天再杀”。那杨钦典在那个晚上放人,就不是“趁乱救人”,而是“提前放走了本来明天才要死的人”。这差别可大了去了。前者是冒着生命危险救人,后者是在死亡时间表上做了个手脚。

他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改口?人都快死了,编这个瞎话有什么意义?怕儿女觉得自己是个手上沾血的刽子手?还是说,这个版本才是真的,当年的公开记录本来就是简化过的?

我倾向于后一种。你想啊,1949年11月重庆马上就要解放了,国民党兵败如山倒。杨钦典一个看守班班长,他难道看不出来大势已去?罗广斌劝他的时候说了什么:“重庆眼看着就要解放了,错过了这个机会,到时候你想立功赎罪也晚了”。这话说得多明白。杨钦典放人,与其说是良心发现,不如说是在给自己找活路。他知道国民党完了,他知道自己手上沾了小萝卜头的血,他知道解放军进了城他跑不了。那19个人是他唯一的筹码。放他们出去,他们替他作证,保他不死。这账他算得过来。

我不是说他放人不值得肯定。19条命,不管出于什么动机,救了就是救了。可咱们不能因为结果好,就把动机也洗白了。杨钦典这一辈子,前半截是刽子手,后半截是忏悔者。他晚年每年都去重庆革命纪念馆,在烈士墓前烧纸、掉眼泪。临终前念叨“这是报应”。他是真后悔,这一点我不怀疑。可他后悔的是杀了人,还是后悔杀了人之后一辈子不得安生?

公开记录里那19个人是怎么跑的,罗广斌策反了杨钦典,杨钦典开了牢门。这个版本干净利落,好人坏人分得清。可杨钦典临终说的那个版本,灰色得多。他松过手,又没完全松。他救了人,又是在给自己找退路。他忏悔了一辈子,可忏悔本身也是一种自我安慰。

历史从来不是非黑即白的。杨钦典这个人,黑里透着一点红,红里又浸着洗不掉的黑。咱们讲历史,不能只讲那个光鲜的版本,把那些疙疙瘩瘩的东西都磨平了。那些疙疙瘩瘩的,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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