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有些人的良心真是被狗吃了,居然把"强 奸"当成提款机?香港刚判了个26岁的英国女人,为了10万英镑,能把黑的说成白的——两人存在亲吻抚摸等亲密接触,男方在女方明确拒绝后立刻停止,没有发生实质性性行为,她转头就敢报假警诬告强奸。
2023年12月,这个叫伊莎贝尔·罗斯的女人在泰国旅游时,认识了一个英国男银行家。俩人在异国他乡聊得挺投缘,对方一邀约,她2024年1月31号就飞到香港,住进了人家家里。可谁能想到,这趟旅行压根儿不是奔着感情去的。
住进去才两天,2月1号晚上,两人在公寓里有些亲密举动,但银行家明确说没发生性关系。可罗斯转头就变了脸,一口咬定对方强奸了她。更绝的是,她第二天早上还给男方发消息问:"你没生气吧,因为我不想发生性关系?"。被强奸的人第二天还能这么聊天?
男方当时还挺真诚地回了一句:"我很抱歉,我喝多了,误解了你的信号"。这句话后来成了罗斯手里的"把柄"。可紧接着她又发了一条:"你基本上就是强奸了我。"男方回:"那完全不是我的作风,我觉得恶心"。一个真被强奸的人,会在微信里跟施暴者这么一来一回地掰扯?
聊完"强奸"的事儿,罗斯话锋一转,开始谈钱了。她让男方报销旅行和住宿费用,还撂下一句:"把欠我的所有钱都转过来,好好想想,想清楚了"。当天男方转了5000英镑,又试着再转5000。罗斯嫌少,直接摊牌:"你只给了我欠我的10%,我100%的灵魂都没了"。
男方被逼得没办法,回了一句:"但我没有10万英镑,我没法给你那么多"。这话一出来,罗斯的狐狸尾巴彻底藏不住了——她要的根本不是什么"公道",就是10万英镑封口费。眼看男方拿不出钱,2月3号,她真跑到香港警局报案说自己被强奸了。
警察把男方抓了,可一查发现不对劲——医学检查压根儿没找到性交证据。警方翻了他俩的WhatsApp聊天记录,发现罗斯被"强奸"第二天还在跟男方聊性经验这种私密话题,甚至自由出入对方住所。这哪是受害者的样子?法官直接给她定了性:彻头彻尾的不诚实。
男方虽然被逮捕过,但很快因证据不足无罪释放。罗斯倒好,第二天就被警方逮捕了。她从原告变成了被告,被控勒索罪和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案件在湾仔区域法院审理,今年3月她被判罪名成立。
更离谱的是,庭审中爆出她为了掩盖真相,还刻意删掉了部分对自己不利的聊天记录。这操作明摆着是心虚。到了7月22号判刑那天,法官谢沈智慧毫不客气,说罗斯犯下了"残忍且邪恶"的罪行。勒索罪判5年,妨碍司法公正罪判3年,其中1年同期执行,加起来总共6年。
法官在判词里说得特别重:"被告利用了男方的善良、天真、友谊和浪漫兴趣"。强奸指控容易提出却难以澄清,她抵港短短两天内就作案,行为残忍且邪恶。这话等于把罗斯最后一点幻想也给掐灭了。
罗斯整个庭审过程一直喊冤,坚称自己真被强奸了。判刑前她还对BBC说"我觉得自己才是受害者"。可铁证面前,嘴硬有什么用?她被判有罪后在法庭上哭得稀里哗啦,说自己"想回家,很害怕"。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这案子最扎心的地方在哪?真正的强奸案受害者报案往往需要巨大勇气,还可能被质疑、被审视。可罗斯这种人,硬是把"强奸"这两个字变成了勒索工具。她消费的不只是一个男人的清白,更是所有真正受害者的信任。以后真有女孩被欺负了去报警,别人脑子里会不会也闪一下——"不会是又一个罗斯吧?"
26岁,伦敦哈克尼出身,本来有大好人生。结果为了10万英镑,把自己6年青春搭进去了。10万英镑换6年牢饭,这笔账怎么算都亏到姥姥家了。可她能怪谁?怪自己太贪,怪自己把别人的善良当软弱,把法律当提款机。
香港法院这回判得干脆利落。6年刑期,传递的信号再清楚不过——香港不是法外之地,诬告勒索,不管你是哪国人,都得付出代价。那些想把"强奸"当生意做的人,最好掂量掂量自己有没有本事扛住6年铁窗。
信源:综合BBC、南华早报、星岛头条、香港01等报道,2026年7月22日香港区域法院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