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真的是杀红眼了!把厦门一小区给告了,说人家小区大堂的栏杆用了四叶草花纹做装饰,搞的大家会以为这个楼盘是跟LV联名的!开发商感都懵了,这花纹是中式园林从古用到今的通用纹样,老祖宗传了几百年的,怎么就成LV专属的了?
案件公告显示,这个楼盘大堂栏杆外立面采用了传统的四叶草雕花装饰。LV就把房企和物业一块告了,说人家攀附他们品牌,不仅要把这装饰拆了,还要赔钱。
开发商这边也硬气,说这个雕花是从宝相花、柿蒂纹演变来的,咱们中式古建筑、园林里到处都用,本来就是公共的文化符号,谁都能用。
另外,这个图案只是装在建筑上当装饰用,从来没把这个花纹当楼盘logo,也没拿这个做过宣传,根本就没想蹭LV的热度,更不可能误导人,本来就不算商标使用啊。
而且我们老祖宗几百年前就在房子上刻这个花纹了,你LV后来注册个商标,就不让我们用自己老祖宗的东西了?
我想说的是,LV这分明是碰瓷碰出了新高度,碰瓷碰出了跨国界!
老祖宗在LV诞生之前几百年就在雕梁画栋上刻这玩意儿了。怎么着,LV注册个商标,就能把几千年的公共文化遗产给“私有化”了?
更绝的是,LV一边在中国疯狂维权,一边还在跟国家知识产权局打官司,试图垄断传统纹样。
结果国知局直接驳回,明确表态:这是公有领域的传统纹样,不归你LV!LV不服,继续上诉,这已经不是维权了,这是跟中国法律死磕到底。
要我说,LV这波操作,纯属“拿别人的祖宗当自己的提款机”。
你注册个商标,保护的是你的品牌设计,不是让你把整个中华传统纹样都圈进自家后院。以后是不是人民币上的花纹、窗花、地砖都得给你交版权费?
真要是LV打赢了这场官司,以后咱们中国人连自己的传统花纹都不能用了,这不滑天下之大稽吗?
要我说啊,就该反过来告LV,这么多年用咱们老祖宗的花纹当商标,还没交版权费呢!
别拿国际大牌的架子来我们这抢劫,属于我们老祖宗的东西,半分也不能让你抢了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