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杭州,小项支付了2980元买“全包学车”服务,教练承诺一个月就能学成。可一个月过去连科目一都没考,还多次被要求缴纳各种费用。小项当场急出了眼泪,教练却轻蔑地说:占便宜就得做好被骗的准备!
小项是外地人,大学在读。今年四月,她在看到了一则宣传:大学城考驾照福利重磅来袭只需2980元!这个价格的确划算,小项便主动添加了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
对方自称老李,给她介绍了驾校的信息。由于这个价格太过便宜,小项还谨慎地询问2980元是全包吗?而对方简洁明了地回答:是的。
不仅如此,对方还表示这是限时活动优惠,如果小项错过,价格就会恢复为3888元。这样的话语固然让小项有些焦急,但她还是沉下气再次确认,场地费模拟费之类的其他费用,驾校是否也包?
老李的回答依旧坚定:包的。既然如此,双方便约定时间签合同。随后,老李联系了一位牛教练与小项见面,二人在某顺驾校的车上签署了电子合同,并且转账。
但小项注意到,收款方并不是该驾校的名字,而是某驰机动车培训公司的名字。小项表示了疑惑,牛教练则辩称,这个某驰机动车培训公司就是某顺驾校的总公司,没有问题。
随后,牛教练继续开着某顺驾校的教练车送小项去做体检。而起初对方还表示体检费也要小项自己付,但她立马表示质疑,这样就不是“全包”了。
可牛教练并没有给小项一个明确的回答,而是又给她推了一个名为驾校负责人的客服,此人了解情况后果断给小项发了30元红包,报销了她的体检费用。
体检结束后小项返回宿舍,但接下来的17天,她没有再收到任何去进行学习或者考试的消息。她只好自学科目一的题目,一直到5月4日,她在模拟考试中都可以拿95分了。
眼看毕业离校的日子越来越近,小项只好主动询问什么时候可以参加考试。结果又被推送了一个莫教练的联系方式,这个莫教练带着小项去了车管所,才进行正式的建档流程!
也就是说自己付了钱,等待了近一个月,结果根本就没有人给她建档报名,更不必说参加考试了!更离谱的是,建档的资料费70元是小项自己付,随后莫教练又向她索要理论培训费和制卡费,共计700元!
意识到不对的小项立即询问了对方的身份,果不其然,这个莫教练不属于之前牛教练的某顺驾校,也不属于某驰机动车培训公司,而是另一个之前没有提到过的驾校的工作人员。
此时小项对于对方的信任已经完全崩塌,她立即联系调解员,提出全额退款的诉求,毕竟自己只交了钱做了体检,没有参加科目一的考试,还浪费了时间。
但到达某顺驾校后,所谓的牛教练始终不愿露面。小项原本已经放假回家,为了解决此事又返回杭州,事情陷入僵局,她无助又崩溃地哭了起来。
调解员帮她找到了某顺驾校的负责人,负责人这才把事情说明白。这个牛教练的确是自己驾校的教练员,但他私自开着驾校的车帮别的公司拉人做体检,收了200元报酬。
至于小项付款的那个某驰机动车培训公司和联系人老李,和自家驾校一点关系也没有,更没有收到钱,所以无法帮她办理退款手续。
事后,调解员和小项再次联系牛教练,他如实表示自己是某驰公司业务员,但是有什么问题去联系公司,他管不了。
而调解员询问起关于2980元“全包学车”的服务,牛教练态度轻蔑,表示这个价格当然不可能全包的,占便宜肯定要被骗。
无奈之下,调解员与小项又找到了某驰公司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此时需要退款,要扣除1000元的报名费。
但小项并不接受这个处理结果,于是对方又表示如果关于此事的节目不播出,可以给她全额退款,但小项依旧拒绝了,并表示后续将走法律程序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此事件中,教练口头和打字承诺过“全包”,而后续又多次收费则构成了违约,收款方是某驰公司,并不能以牛教练个人原因逃避承担责任。
除此之外,该公司还涉嫌虚假宣传,用“全包”噱头诱导消费,构成诈骗。需要对小项全额退款,并提供住宿费车旅费,甚至精神损失费等赔偿。
那么,你对于小项的遭遇有什么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