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方律师迈克尔·波亚援引菲律宾《国家国内税收法》中的保密条款,坚称未经总统批准,副总统的税务记录不得提交给参议院弹劾法庭。
波亚表示,纳税人的信息通常属于机密,只有在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下才可披露。他说:"因为我们的税法非常严格。通常来说,纳税人信息的披露是被禁止的。"
波亚指出,这些例外情况之一,是在财政部长的建议下获得总统批准。他提到:"当获得总统批准——由财政部长提出建议时,才可以披露。"
此前,辩方反对传唤莎拉.杜特尔特的财务和税务记录,认为该请求范围过宽,"他们要求提供一切"。
波亚表示,辩方同时也质疑所索求文件的相关性,但会在寻求可用法律救济的同时,尊重弹劾法庭的裁决。他说:"主审法官已经作出了裁决,我们必须予以尊重。"
他表示,将此事上诉至菲律宾最高法院仍是辩方的法律选项之一,但尚未做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