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专吃窝边草!广东广州,一女子参加同学聚会喝多了,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光着身体躺在酒店房间里。女子明显感觉到身体不适,就报了警。经过调查,原来是前一晚,她的男同学趁她喝醉了意识不清,把她带去了酒店,然后就对她做出了亲吻,拥抱和抚摸的行为。法庭判男同学犯强制猥亵罪,一年有期徒刑。但女子不同意这个结果,认为判得太轻了,要求从严处罚改判强奸罪。这时男同学的妻子站了出来,拿出40万要求女子谅解!
在2025年10月31日晚上,陈女士很高兴地来参加初中同学聚会,同学们难得一聚,大家开怀畅饮,都喝了很多酒。
孔某是陈女士的初中同学,当时他也在场,同样跟大家一起喝了不少。
到了11月1日凌晨2点左右,聚会就要结束了,这时的陈女士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了,意识也模糊,完全没了自主能力。
作为老同学,孔某平时就喜欢陈女士,现在看她醉的不成样子,他突然有了个大胆的想法。
孔某主动对其他同学说,自己负责送陈女士回家。他有意躲着其他人,悄悄把陈女士带到了附近一家宾馆,开了房。
房间里,这时就只有孔某和陈女士两个人,陈女士没有一点酒醒的状态,根本无法反抗。
孔某借着酒劲,对陈女士又搂抱,又亲吻,还摸了陈女士的下身。但他做出的这些行为,喝多了的陈女士却完全没有察觉。
孔某做完了这些,自己一个人离开酒店回家了,把陈女士一个人扔在了房间里。
凌晨6点左右,陈女士醒了过来。她发现自己躺在宾馆房间的床上,身上的衣服一件没有,看到这一切,她完全不知道发生过什么。
那一刻她整个人都懵了,她感到很后怕,她不知道自己在哪儿,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陈女士明显感觉到身体不舒服,她认为自己被人侵犯了,当即报了警。
民警马上开始调查,通过酒店的监控,对陈女士的身体检查取证,和聊天记录,很快查到了是孔某把她带到这里的。
当天下午3点左右,孔某接到电话传唤,他主动到案,并且如实供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X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6年6月10日,法庭审理后,判决孔某犯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这个结果出来后,陈女士却完全不认可,她认为对孔某判的太轻了。
自从这件事发生后,陈女士就长期陷入恍惚的状态,时不时地还要去就诊,长期服药才能保持精神状态。
她认为自己的生活都让孔某毁了,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导致生活和工作都一塌糊涂。
陈女士不仅认为对孔某判得太轻了,就连定罪都有问题,孔某的行为应该被认定为强J。
值得一提的是,孔某妻子也是用心良苦,她见陈女士不肯罢休,就主动写下道歉信,还拿出40万元高额补偿金,以求取得陈女士的谅解,但是这些都被陈女士明确拒绝了。
现在,陈女士已经正式提交了抗诉申请书,申请撤销原审判决,请求对孔某重新定罪和从严处罚。
那么,陈女士的这个申请能否被认可呢?
关键问题就在于,孔某在宾馆房间里到底做了什么。
陈女士在醉酒状态下无力反抗,这在法律上明确认定违背了妇女意志。
如果存在侵犯行为,那就构成此罪。如果只有动手动脚,没有接下来的行为,那就不够成此罪。
一审认定的是,孔某在陈女士醉酒无法反抗的状态下,只实施了搂抱、亲吻、抚摸等行为,并不构成此罪。
再加上孔某有坦白的情节,能如实供述事情经过,可以从轻处罚,所以判了一年。
如果陈女士能举证证明孔某侵犯了自己,那孔某就应该被重新定罪和处罚。
目前陈女士的申请还处于审查阶段。
对于这件事,你还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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