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开国上将叶飞的女儿叶之枫,身为国家经委进出口局技贸结合处副处长,却勾结他人泄露国家机密、收受贿赂,被判17年,同案犯张常胜被判死刑,这起案件当年轰动全国。
叶之枫是叶飞将军的女儿,从小家里管教严格,读书时还跟着书画名家启功学习画画,毕业后进入国家经委进出口局,慢慢升到技贸结合处副处长。
八十年代刚改革开放,进口汽车十分紧俏,外汇资源很珍贵,她手里掌握全国专项进口汽车审批权限,外贸谈判底价、采购配额、政策调整内容,全都归她经手,这些内容都属于国家重要机密。
1984年11月,叶之枫认识了张常胜,张常胜在外贸系统工作,会外语,经常对接外商、港商,张常胜知道叶之枫手握关键权限,专门顺着她喜欢书画的爱好频繁来往,经常约她吃饭、聊字画,慢慢拉近两人关系,之后提出想让她透露外贸内部信息,从中赚取好处。
从1984年11月到1985年4月,叶之枫多次主动把进口汽车内部底价、和外商谈判的核心方案,全部交给张常胜,再由张常胜转给境外商家。
谈判的时候,她还利用自己的职务向国内企业施压,要求企业接受外商开出的高价,得知国家进口政策即将调整后,她还指点港商倒签合同日期,躲开国家部门监管,这些行为直接让我方外贸谈判完全失去主动权。
张常胜靠着泄露出去的机密,向外商、港商索要钱财,前后一共拿到港币1988000元、美元2000元,还有两台日立录像机、一台照相机。拿到赃款之后,张常胜分给叶之枫港币25000元、人民币7000元,外加一台日立录像机。
除了和张常胜合伙收钱泄密,1984年11月至1985年11月,叶之枫单独办理企业进口汽车配件、采购212吉普车审批手续时,还单独收取好处,收下港币5000元、人民币3000元,还有彩电、冷暖风机、电子闹钟这些进口家电。
接连多笔汽车进口合同出现异常,外商报价次次精准卡在我方底线,单位领导察觉不对劲,立刻启动内部核查,顺着资金往来、接触记录排查线索,很快锁定张常胜有重大嫌疑。
1985年10月30日,办案人员抓捕张常胜,搜查时在他家中搜出现金、一把五四式手枪和50发子弹,他同时还存在私藏枪支弹药的违法行为。
面对完整证据,张常胜全部交代和叶之枫勾结泄密、分赃受贿的全部事实,同年11月28日,叶之枫被依法逮捕,办案过程没有因为她是开国上将的亲属放宽标准,所有证据完整留存,流程全部依规执行。
1986年3月27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张常胜犯下泄露国家重要机密罪、受贿罪、私藏枪支弹药罪,受贿金额特别巨大,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情节极其恶劣,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叶之枫犯下泄露国家重要机密罪,判处7年;犯下受贿罪,判处11年,两项罪名合并执行17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两人所有赃款、赃物全部收缴,张常胜全部个人财产没收,叶之枫部分个人财产予以没收。
一审判决之后,叶之枫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有判决,1986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完毕,核准对张常胜执行死刑的判决。
这件案子在八十年代传遍全国,所有人都没想到出身革命家庭、身居关键岗位的干部子女,会为钱财出卖国家核心经济信息,造成难以挽回的外汇损失,案件尘埃落定之后,各地机关单位都以此案作为反面案例,组织干部学习保密纪律和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