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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十日终焉书粉是否有权维权#】#十日终焉剧方对网传爆料无辟谣义务#7月

【#律师解读十日终焉书粉是否有权维权#】#十日终焉剧方对网传爆料无辟谣义务#7月22日,#十日终焉书粉发声#登上热搜。书粉要求要么发声明辟谣,要么与演员终止合作。那么,书粉对影视化选角到底有没有话语权?能不能维权?

·晨视频记者从律师处获悉:书粉对选角肯定是没有直接权利的,但从商业角度来说,书粉维权舆情的确可能也有间接影响的力量。

李振武律师表示,首先,选角属于制片决策,不在《著作权法》保护作品完整权或改编权的直接控制范围内;一般来说,没把角色性别、核心人设、关键命运改到“歪曲篡改”原作内核,作者本人可能都未必能够阻拦,何况未签任何合同的读者。

书粉既非著作权人,也非合同当事人,没有法定“选角否决权”,剧组完全可以不理睬。

从商业角度来说,书粉是IP的流量基本盘和播出时的潜在付费或口碑群体,所以注重发行、维系和书粉的关系肯定也应该是制片方需要考虑的问题。

因此,在本次事件中,如果网传本来就是假消息,制片方可以如实告知粉丝;如果确有其事,也可以关注舆情后综合判断。

李振武律师称,正如前面所说,目前所谓的维权都是根据“网传”信息,本来就具有不确定性或来源为假的可能。剧方对未经确认的爆料无强制辟谣义务,而乱发声明反而可能构成对演员的违约或侵权。还是需要谨慎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