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个天的大谱!北京,某公证处在银行存了1.8亿,需要用钱时才发现,账户内1.8亿的本息,仅剩44万。蹊跷的是,5年来,银行对账单显示正常。经查,资金早就被转移了,尽管所有证据都摆在面前,银行却不承认,甚至甩锅涉案职员:已精神失常,且早已失踪,客户经理已离职。公证处告上法庭,一审、二审被驳回,1.8亿资金无处追讨。
一纸最高法的再审裁定,在2025年9月30日这天,把这事儿给彻底翻了个个儿。裁定书说得很直白,银行和储户之间的存款合同纠纷,跟内部员工涉嫌犯罪这事儿,压根儿就不是一码事。凭啥银行出了内鬼,就能拿“先刑后民”当挡箭牌,把储户的民事索赔权利给无限期搁置?
从2013年开户到2018年爆雷,整整五年时间,银行客户经理李某每个季度雷打不动地上门送对账单。那些盖着大红公章的单据上,余额、利息算得明明白白,愣是把公证处财务人员唬得一愣一愣的。谁能想到,这不过是镜花水月,全是假的。
司法鉴定的结果更是触目惊心,公证处手里攥着的19张对账单、32张利息回单,包括后来那份理财协议,上面盖的银行印文全是伪造的。更绝的是,就在账户开通的第五天,就有人冒充公证处会计,骗走了网银U盾,两天之内划走了近4000万。
钱都去哪儿了?顺着资金流水一查,真相浮出水面:转进了九家公司和两个人的口袋。这俩人,一个是当时银行的业务负责人罗某某,另一个是他亲妈霍某某。那些公司背后,也是这母子俩在控股或者参股。合着这出惊天大戏,导演和主演都是银行自己人。
面对铁证如山,大连银行北京分行的操作更是刷新三观。他们两手一摊,说罗某某早就“精神失常后失踪”了,客户经理李某也离职了。言下之意,这都是个人干的,我们银行也是受害者,你们找他们去啊!这锅甩得,牛顿的棺材板都快按不住了。
北京金融法院一审、北京市高院二审,竟然都采纳了银行的鬼话,以涉嫌犯罪为由,把公证处的起诉给驳回了。1.8亿血汗钱就这么打了水漂?求告无门的公证处把官司打到了最高法。好在,最高法的法官是清醒的。
最高法的裁定一针见血:刑事犯罪是追究个人的责任,民事纠纷是判断银行有没有违约、有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这是两条平行线,不能混为一谈。指令北京金融法院重新审理,这不仅是还公证处一个公道,更是给所有银行敲响了警钟——别想把“先刑后民”当成拖延赖账的避风港。
银行是什么?是专业金融机构,是老百姓和企业的“钱袋子”守护神。员工穿着工服、坐在工位、用着银行的系统,把储户的钱挪走了,银行一句“个人行为”就想把自己摘干净?这要是能行得通,以后谁还敢把钱存银行?《商业银行法》白纸黑字写着要保障存款安全,这责任岂能说推就推。
退一万步讲,即便真是“内鬼”作案,那也是银行内控形同虚设。对账单能伪造五年不被发现,网银U盾能被人冒领四次,预留电话也能被篡改,银行的风控系统难道是摆设?这背后暴露的管理漏洞,比那个失踪的精神失常员工更可怕。
这1.8亿的教训,惨痛得让人脊背发凉。它把“大到不能倒”的银行信用底裤给扒了个精光。如今最高法已经定调,北京金融法院将做实体审理。至于最终是赔钱还是继续扯皮,我们且行且看。但有一点必须说清:如果银行连储户存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的钱都看不住,还想用一句“员工疯了、跑了”来免责,那这世间,还有何信誉可言?
信息来源:参考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及新京报、大河财立方等媒体相关报道(发布时间:2026年2月前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