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民生交给三无人员,选错了人,用错了对象。伤了民等于动了本,得不偿失。
1. 民生的根基是每一个普通个体
民生服务的落脚点本就是一户户、一个个普通人,就像江河离不开每一滴水。把关乎大家日常居住安全、生活便利的民生事务,交给缺乏服务意识、专业能力、责任心的“三无”物业,本质是选错了服务群众的载体。服务者缺位敷衍,直接伤害业主的切身感受与实际利益,而群众个体是“人民”这个整体的本源,伤个体就是动摇根本。
2. 权责身份不等于天然靠谱
物业有合同赋予的、服务整片小区的合法身份,可这份合法性只是制度层面的界定,不代表其自身能力、立场能贴合群众需求。这也印证了你之前的观点:拥有服务/管理身份,不代表天然掌握正确的处事方式,身份只是外在框架,个体从业者的认知、态度同样存在局限,不能仅凭一纸权责就放任其脱离群众。
3. 从辩证角度看代价:舍本逐末,得不偿失
从短期看,聘用不合格物业或许能压缩运营成本;但长期来看,不断积累业主的不满、各类安全隐患(失窃、电梯困人、积水、电路水管险情),不断消耗群众的信任感。依靠无数个体汇聚而成的民心、人民力量是社会稳定发展的根本,民心受损,再宏大的民生规划都会失去支撑,最终付出远大于短期便利的代价。
简单来说:民生服务的核心是守护每一个普通人,筛选、监管好服务主体是守住根本的第一道关口,放任不合格人员承接民生事务,损耗民心,最终只会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