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一男子称自己家里有厅级干部的父亲和叔叔,然后拿出一个投资高校食堂的项目,吸引投资者投入了15万元。之后男子又以扩大被服厂的生产为由,拉来了3名投资者,共计投资金额70多万元。可钱到手后,男子却失联了。后经警方深入调查,男子就是靠着P图和伪造官员子女身份进行坑蒙拐骗的一个赌徒。这下男子悲剧了!
据悉,男子曹某没有固定工作和住所,又喜欢赌博,搞得家里负债累累。家人曾多次为曹某偿还赌债,累计超40万元。
但即便如此,曹某还是想要继续赌博,为了搞钱,曹某就精心打造了一个虚假人设,他谎称父亲和叔叔都是厅级干部,手握大量政府工程、高校配套项目等资源。
同时利用P图软件,伪造出百万元账户余额,以及大额转账截图,让人以为他是个人脉通天的权贵子弟。
靠着这套虚假包装,曹某专门瞄准想要投资赚钱、急于对接优质项目的人群,然后虚构各类投资项目开始“钓鱼”。
2023年9月份的一天,曹某在朋友聚会上结识董某,见董某急于寻找优质的投资项目,他就向董某抛出高校食堂投资项目,谎称可包办审批、落地运营。
董某信以为真,当场转账15万元。可在约定实地对接项目当天,曹某突然失联了。
董某察觉被骗后,立即报了警。警方深挖后才发现,这并非个案,曹某早已开启了连环诈骗。他先后编造被服厂扩建、市政工程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陶某35万余元、林某34万余元、刘某10万余元。
这四起诈骗金额累计90余万元,而钱到手后,全都被他用于偿还赌债、日常挥霍。
可在骗局败露后,面对多名受害人的退款追责,曹某心生歪念,主动与受害人们签订书面还款协议,甚至陪同受害人们前往法院办理民事调解程序。
曹某的行为无疑是想通过民事纠纷来抵消刑事处罚,但是他的计谋还是被检察机关给识破了。
在审查起诉期间,曹某拒不认罪,甚至凭空捏造出一个“中间人王洋”,谎称赃款全部用于项目打点。但检察院查询后,发现根本就没王洋这个人。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具体到本案,曹某利用虚假的身份,骗取董某等人的投资金额合计90多万元,已经达到了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因此,对于曹某的量刑应当在10年有期徒刑以上考虑。
最终,法院结合曹某的犯罪行为、情节轻重等,判处曹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其实有很多人会误以为签了还款协议、走了法院调解程序,那这起案件就是经济纠纷了,其实这种理解并不对。
在曹某与受害者们调解前,曹某已经实施了诈骗行为,且达到了既遂的程度,所以就算曹某退赃退赔,获得受害人们的谅解,那也只能减轻处罚,而不是撤销刑事案件,转为民事案件。
最后,曹某的骗取其实非常的低级,那为何还有这么多人上当受骗?其实就是他们心中一直向往着通过托关系、走后门、内部拿项目等灰色渠道来获利。可以说,董某等人被骗也是活该。
希望通过此案,能提醒大家,不要试图赚钱的道路是要自己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总想着靠走关系获利,迟早要被牵连。
大家对此案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