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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庆,村民开车下地收粮食,竟然要交3000元过路费,就连走路上坟都要交10

黑龙江大庆,村民开车下地收粮食,竟然要交3000元过路费,就连走路上坟都要交10元,收费人连续收费19年,还声称自己是明码标价:老百姓上坟咋的?上坟也不是我照顾!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记者来到大庆市肇源县肇源镇解放村后,把车开到渡口了解收费情况。河面上的浮桥只有二十多米,由旧船体连接而成。

张春芝守在桥头,根据车型报价,记者的车辆往返原本要收一百元,最后收了五十元。钱交完,车辆顺利过桥,可记者提出要票据时,张春芝没有提供。

桥南是一片耕地,几名运输粮食的司机说,小型车辆按趟收费,大型农机和重载车辆费用更高。至于标题中的三千元、步行祭扫十元以及连续收费十九年,现有公开材料主要来自采访对象和网络文章的转述,尚未见行政决定书或法院文书逐项确认。

争议没有停在价格上。解放村部分耕地与居住区隔水相望,秋收时车辆、收割机、运粮车集中通行,浮桥确实承担生产通道的作用。可一份承包合同只能说明经营关系,不能自动替代水上设施审批。

黑龙江海事局2018年公开征求《黑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修改稿》意见时,专门写明浮桥搭建、拆解需要水上水下活动许可,浮体还应具有有效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

2019年1月8日,肇源海事处又到同县古恰渡口检查浮桥冬季安全。这些公开记录说明,浮桥不是普通院门,船体状态、连接装置、通航和行洪安全都在监管范围内。

记者随后找到海事工作人员。张春芝表示手中有浮桥证,工作人员核查后指出,相关设施缺少水上水下活动手续。

问题由此变得具体:张春芝一家与谁签了合同,合同批准的是渡船还是浮桥,旧船体是否完成登记检验,收费标准是否经过有权部门确认,十九年的账目是否有票据。

张春芝称家庭投入一百七十万元并长期亏损,村民则反映过桥支出不断增加。两边说法都需要合同、转账记录、收费台账和维修凭证支持,不能只靠现场争执定性。

民事责任也要按时间拆开看。《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施行前形成的法律事实原则上适用当时法律,持续到施行后的事实再依具体情形处理。因此,若村民追讨多年费用,不能把所有年份直接装进《民法典》第985条。

法院还要判断经营者是否实际提供通行和维护服务、合同是否有效、哪些费用属于约定范围、哪些属于超收或重复收取。

吉林白城黄德义浮桥案提供了另一条判断线索。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12月25日再审查明,黄德义等人从2005年起未经审批建桥,后来用堆土、挖坑封堵原有便道,在桥头设置铁链并安排人员强行收费,多次受到行政处理后仍继续经营。

再审维持黄德义、何树春的定罪量刑,同时根据参与程度,对部分人员免予刑事处罚,对十一人改判无罪。法院关注的不是单独的“建桥收费”,而是封路、拦车、强收和反复违反处理决定组成的行为过程。

这也意味着,解放村事件能否进入刑事评价,关键要查张春芝是否封堵其他合法通道,是否实施威胁、强制拦车,具体款项能否核实。手续不全、收费偏高、未给票据,可能分别涉及行政管理、合同和税务问题,却不会自然等同于敲诈勒索。

截至公开报道所能确认的范围,解放渡口是否被拆除、费用是否返还、张春芝是否受到处罚,仍缺少权威后续通报。真正决定事件性质的,不是桥头一句“明码标价”,而是合同、许可、账本和现场执法记录。

信源:搜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