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两份遗嘱打官司五年,检察院抗诉扭转局面! 湖北襄阳的彭女士和老伴育有四名子女,

两份遗嘱打官司五年,检察院抗诉扭转局面!

湖北襄阳的彭女士和老伴育有四名子女,有一套房产。

2001年老伴去世后,彭女士持有60%产权,剩下40%四个子女平分。

2012年,彭女士立下自书遗嘱,把自己60%的份额留给二女儿黄乙。但到了2016年,老人又让大女儿代笔写了份文书,写明整套房产归长期在身边照顾自己的小儿子黄丁,三个姐姐也都签字放弃了自己的份额。

2021年老人走了,二女儿反悔了,拿着2012年的遗嘱要房子。小儿子拿着2016年的文书不让。姐弟俩对簿公堂。

一审法院按“后立遗嘱优先”,判给小儿子。二审却认为2016年的文书是代书遗嘱,见证人就是三个姐姐,都是法定继承人,有利害关系,不符合代书遗嘱要件,判无效。

小儿子懵了:伺候父母几十年,姐姐们当初都同意,咋就不算了?

好在小儿子没放弃,向检察院申诉。检察官走访调查,邻居都能作证,几十年来小儿子一直和父母同住,日常照料、看病陪护全是他在管。两个姐姐也承认,母亲当年就是感念小儿子孝顺才立的文书。

检察院查明真相后认为,这份文书虽然叫“遗嘱”,实际上是全家人都签字同意的分家析产协议。分家协议只要大家签字就生效,不用管遗嘱那些见证人规矩。

检察院抗诉后,2026年3月湖北省高院再审改判:二女儿拿10%,小儿子拿90%。

这事告诉我们:家里老人写东西,名头不重要,内容才关键。全体家人签字同意的协议,比单方遗嘱还管用。更重要的是,孝顺父母的人,法律不会让他吃亏。
(文章素材来自第一现场,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