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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相太难看了!” 广东深圳,一男子 2024 年把房子挂在中介卖,最终成交价

“吃相太难看了!” 广东深圳,一男子 2024 年把房子挂在中介卖,最终成交价 672 万,中介收了 12.3 万佣金。1 年后,男子意外得知,买家实际花了 720 万才拿下这套房,中间整整 48 万的差额不翼而飞。是中介暗吃差价?中介回应,48 万元是买卖双方与第三方的私下款项,公司从未经手。男子一怒之下把中介告上法庭,结果却让他傻了眼。

时间倒回 2024 年 3 月,深圳的刘先生打算出手名下一套住宅,选了本地知名连锁中介乐有家挂牌。

想着大平台流程规范不会出问题,刘先生全程当了甩手掌柜,从价格磋商、合同签署到过户办手续,全交给门店经纪人对接,自己从头到尾,连买家的面都没见过一次。

最终双方敲定的成交价是 672 万元,合同白纸黑字写得清楚,刘先生全额收到了房款,也按约定支付了 12.3 万元的居间佣金,票据齐全,流程合规。

房子顺利过户之后,刘先生只当这笔大额交易圆满收尾,没再多想。

谁也没料到,反转会在整整一年后到来。

2025 年年中,已经入住的真实房主,因为房屋维修的事儿,通过物业找到了原房主刘先生咨询细节。

两人闲聊聊到购房款,买家随口一句 “我当初买这套房总共花了 720 万”,直接给刘先生整懵了。

672 万和 720 万,中间整整差了 48 万。自己明明只收到 672 万房款,就算加上给中介的 12.3 万佣金,也远对不上 720 万的总数。平白无故消失的 48 万,到底进了谁的口袋?

刘先生第一反应,就是中介利用信息差暗吃差价。毕竟整场交易下来,买卖双方全程被隔绝,所有价格、需求全靠中介传话,这种信息壁垒,太适合藏猫腻了。

他立刻整理了合同、转账流水、和中介的沟通录音,找上门要说法。

可中介门店的回应,却让他更上火:公司只收了 12.3 万的正规佣金,一分钱额外费用都没拿,48 万的差额是买卖双方和第三方的私下资金往来,公司从头到尾没经手过。

这个说法刘先生当然不能接受。合着自己卖一套房,稀里糊涂少了 48 万,还没人认账了?

他一怒之下直接把中介告上法庭,不仅要求返还差价,还拿出中介公开承诺的 “吃差价三倍赔偿” 条款,要求对方按约定赔付。

不少网友一开始也站在刘先生这边,觉得中介两头瞒价,肯定脱不了干系。可法院的生效判决出来,结果却出乎很多人意料:刘先生针对中介的诉求,被法院驳回了。

法院查清的事实,揭开了这 48 万的去向 —— 这笔钱确实没进中介公司的账户,而是被一个第三方主体赚走了。

说白了,当初跟刘先生签买卖合同的,根本不是最终买房自住的真实业主,而是一个类似 “房产倒爷” 的第三方。

对方先以 672 万的价格从刘先生手里接下房子,短短十几天之后,就转手以 720 万的价格卖给了真正的购房者,中间 48 万的差价,全成了这个第三方的利润。

而中介在里面的操作,也处处透着 “巧妙”:交易初期确实签了《主体变更确认书》,约定可以变更买方主体,但这份文件的有效期只到 2024 年 4 月 23 日。

偏偏真实买家签署过户相关文件,是在 4 月 25 日,刚好晚了两天,确认书过期失效,系统没同步更新买家信息,刘先生全程都不知道,自己的房子被人倒了一手。

从法律层面来说,现有证据没法证明中介和第三方串通牟利、参与差价分成,而刘先生签署的 672 万卖房合同是真实有效的,是他自己认可的成交价格,因此法院没法判定中介承担返还差价的责任。

很多人看完都觉得憋屈,觉得就算中介没拿钱,也有刻意隐瞒信息的责任,隔绝买卖双方、不告知真实买家身份,本质上就是在给第三方套利铺路。

但法律讲的是证据,钱没进中介口袋,就很难追究它的责任。

这事也给所有打算买卖二手房的人提了个醒:别管中介品牌多大,都别当彻底的甩手掌柜。

卖房一定要当面见到真实买家,核对清楚成交价格,签合同务必看清买方主体信息,别随便签主体变更的文件。

毕竟几百万的房产交易,多花点时间盯流程,总比事后发现被人钻了空子、平白损失几十万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