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那个体育局的女副处长
侵占他人的产权车位
是小恶,还是大恶?
有人说,就占用了别人8天车位
只是小过错而已,没有必要小题大做,上纲上线
但是,我认为这事放在一个普通老百姓身上,或许是个小事,但是,她是公务人员,她属于明知故犯,故意侵犯他人权利,因此就是大恶,必须严肃处理
而且在她留假电话假信息,反映出来此人极不诚实,平时也会欺上瞒下,这种人怎么适合留在公务人员队伍中?

长沙那个体育局的女副处长
侵占他人的产权车位
是小恶,还是大恶?
有人说,就占用了别人8天车位
只是小过错而已,没有必要小题大做,上纲上线
但是,我认为这事放在一个普通老百姓身上,或许是个小事,但是,她是公务人员,她属于明知故犯,故意侵犯他人权利,因此就是大恶,必须严肃处理
而且在她留假电话假信息,反映出来此人极不诚实,平时也会欺上瞒下,这种人怎么适合留在公务人员队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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