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怕!”吉林长春,退休男子养了四五十只狗,不料,7只烈性犬撞破铁笼集体出逃,撕咬3个路人,其中62徒步老人惨遭大狗围攻,全身重创缝300多针、输了2000cc血、跟腱断裂,构成重伤二级。庭审时,男子态度反复无常,最终法院严判了。
2024年3月22号上午,62岁的郭大爷怎么也没想到他在徒步时,迎面跑来7只大狗,凶神恶煞的冲他扑过来,撕咬了他10分钟,他觉得自己快不行了!
万幸的是,有几个同样徒步的路人看到郭大爷被狗咬,他们拿木棍,大喊着才把狗撵走,急忙帮他报了警,还叫了救护车……
郭大爷遭此横祸,就是因为爱狗的却不负责任的人王某。
王某非常喜欢狗,退休后,他闲的没事干,养起了狗,一养就是40到50只,光大狗就有20只左右,包括马犬、狼青、黑狼等品种狗,大狗体型可不小,有的到五六十斤。
据了解,这些狗有的是大型犬,有的是烈性犬,攻击性十足。
郭大爷被咬的当天8点多,王某养的同个一铁笼里关着的7只大狗打架,竟然把铁笼撞坏窜到了狗圈里。
王某过去拦,开狗圈门的时候被狗撞倒在地,7只狗顺势就冲出了院子,全跑到了外面的路上。
王某发现狗跑了,就忙着自己找狗,既没报警也没通知周边路人注意留神,想当然的认为自己能把狗找回来。
跑这几只狗都是马犬、黑狼这类烈性犬,每只都有五六十斤重,本来就攻击性强,当时还赶上发情期,出门就开始乱咬人,先后咬了三个路人,郭大爷就是其中伤得最重的那个。
按郭大爷后来的回忆,他正走着呢,迎面就冲过来7只大狗,上来直接把他扑倒就咬,从头到脚没一处放过,整整咬了十分钟,他都觉得自己快不行了。
幸亏遇到了那几个徒步的好心人,不然郭大爷的老命也交代了。
送到医院的时候郭大爷情况特别差,全身的伤口密密麻麻,前后缝了300多针,输了2000cc的血才救回来。
医生诊断,他后脑少了一大块头皮,牙齿都露出来了,小腿的跟腱也断了,最后鉴定下来是两处重伤二级。
据现场路人拍的照片里,郭大爷衣服全被咬碎了,浑身都是血,当时传到网上好多人看了都揪心。
警察赶到后击毙了3只咬人的狗,剩下的都送到了犬只留置所。
这件事,就是养狗人王某没有重视烈性犬的危险,心存侥幸,以为狗咬人顶多赔点医药费就完事。
但王某忽略了一个安全问题,他养的全是有攻击性的烈性犬,之前就有狗窜出去的前科,他就应该提高警惕,加强看管,但他没有。
《民法典》第1247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后来查清楚,王某退休后没事干,在家养了四五十只狗,光大型烈性犬就有20来条,之前就有狗窜出去过,他一直没当回事,总觉得自己能看住。
这次狗跑出去之后,他明明知道狗咬了人,还是没报警也没提醒路人,就自己瞎找,等郭大爷被咬了有人报警,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了。
《刑法》第235条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院认定,王某明明知道自己养的烈性犬有攻击性,之前就有过跑出去的先例,这次还没看好让狗窜出来伤人,咬了人之后也不采取措施,最后害郭大爷受了重伤,已经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本来王某之前愿意付医药费,还能从轻判。
万万没想到,他开庭的时候突然翻供,还说要把之前付的医药费要回去。
最终,法院判决:王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
最后,肇事的狗也都被公安依法处理了,这事也给所有养大型犬的人提了个醒,看不好狗出了事,最后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