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中女生与男同学恋爱不到一年,便提出了分手。谁知男同学竟拿出了女生的私密照和视频,以此威胁女生不得提分手,还要求女生保证同意继续发生关系。女生为了名声只能服从男同学的要求,但没过几个月就受不了了,于是向老师求助,后在老师的帮助下报了警。警方认定男同学的行为已构成犯罪,这下他惨了!
据悉,女生倩倩(化名)与男同学王某在2024年一次偶然的接触中相识,当时就互生了好感,不久后便确定了恋爱关系。当时二人均是16岁。
也许是三观不合,也许是其他什么原因,在二人恋爱期间,频频发生矛盾。倩倩多次提出分手,可王某就是不同意。
为了结束这段恋情,倩倩开始刻意回避王某,但王某却对倩倩死缠烂打,这让倩倩十分苦恼。
后来,王某为了防止倩倩再提分手,于是拿出了两个方案:
第一,如果倩倩再提分手,就要求倩倩将恋爱期间的一切花销返还,王某想要用金钱纠纷来对倩倩进行约束;
第二,在与倩倩恋爱期间,王某曾拍下倩倩的不少私密照片和视频,只要倩倩敢提分手,他就将这些照片和视频发到网上,让倩倩身败名裂。
倩倩得知王某准备的两套方案后,感到极度的恐慌和无助,她只得听从王某的摆布,不敢再有反抗,更不敢提分手了。
期间,王某再次提出,要求倩倩自愿与他发生关系,且保持恋爱关系直至高中毕业。倩倩根本不敢反抗,只得点头答应。
在2025年的春节期间,王某趁着空闲威胁倩倩去宾馆开房,连续开了两天的房。
假期结束后,倩倩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她再也无法独自承受这份煎熬,终于鼓起勇气向老师倾诉了遭遇。老师得知此事后也十分气愤,于是帮助倩倩报了警。
案发后,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并依法以涉嫌Q J罪对王某进行立案侦查。
王某才16岁,哪里经得住专业民警的盘问,很快就交代了全部的情况。之后,警方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考虑到王某尚未成年,建议对其实施缓刑制度。
《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长期以倩倩的私密照以及金钱追责作为胁迫条件,限制倩倩的情感自由,还强行与倩倩多次发生关系,犯罪事实清楚、性质恶劣,对倩倩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
但王某到案后主动如实告知了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考虑到王某尚未成年,故决定对王某从轻处罚。
至于检察院提出的缓刑建议,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过于恶劣,犯罪情节较重,不符合宣告缓刑的条件,故未采纳检察院的缓刑建议。
最终,法院判决王某有期徒刑2年5个月。
最后,这起案件所反映出来的情况,需要引起家长们的足够重视。对于早恋一词,想必家长们都不会陌生,这也是让家长们十分头疼的事情。
因为孩子们在思想还不成熟时恋爱,容易引发很多矛盾,也会造成不可控的伤害,最终可能会采用了极端方式亲手毁掉自己的人生。
因此,家长们在关注孩子学习成绩的同时,也应当重视这个早恋的问题,而且不要一味地禁止孩子接触这类话题。
要知道,堵不如疏,青春期孩子懵懂敏感,极易在感情中迷失自我、偏执极端。这时家长就要主动和孩子沟通,多听听孩子们的看法,并主动引导孩子正视早恋问题,使孩子们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大家对于学生时代的早恋问题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