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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文化符号"上户口":从LV案看传统知识的制度防线 LV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一

给文化符号"上户口":从LV案看传统知识的制度防线

LV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一审宣判,涉案赔偿金额千万元级别。有业内观点提出:真正的文化自信,是包容他人使用我国传统文化,专注自身产业发展即可。

该观点具备一定道理,但存在片面之处——包容开放发展,不等于对全民共有的传统文化符号放任自流,缺少配套的制度保护。

放眼全球,不少国家都曾遭遇本土传统标识、民俗知识被抢先注册的难题,各国普遍选择搭建配套保护机制主动应对,而非单纯依靠自觉。肯尼亚曾出现境外企业申请注册本土传统布料名称,当地政府多方协调,推动对方撤回商标申请;南非本土特色茶饮名称被海外企业抢先注册,当地耗费多年通过法律途径拿回权属,后续再有境外主体同类申请,便主动向他国商标主管部门提出异议。新西兰调整商标相关法规,但凡涉及原住民图腾、本土语言的商标申请,需经过原住民代表组成的专门委员会审核,明确传统民俗知识属于族群共同文化资产,不能遵循简单的先申请先占有规则。印度的保护模式具备借鉴意义,当地搭建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将海量古籍医药、传统草本应用资料数字化存档,面向全球知识产权审查机构开放查阅,以在先留存的历史资料,减少传统知识被单独注册垄断的情况。

反观国内现实,源自我国唐代的宝相花纹样,经海外品牌重新设计注册后,相关商标权利被用于维权,不少本土国风文创品牌因此受限;敦煌传统纹样、甲骨文字、篆体艺术符号,也多次出现商标抢注相关争议。当业内一味强调包容发展,许多深耕国风赛道的中小经营主体,在选用传统纹饰开展设计时,难免心存顾虑。

此次案件带给我们深层思考:传承千年的传统民俗、纹饰、文字符号,属于全体民众共同的文化财富,不能简单归为率先完成商标注册的市场主体。

我们不能将文化自信当作制度完善滞后的借口。可借鉴各国成熟治理经验,搭建本土传统纹样、古文字符号公共资料库,完善传统文化元素商标申请前置审查流程,针对甲骨文、篆体等上古文字形象推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布局。这类举措是对传统知识权属的规范梳理,并非对外封闭,而是依托知识产权相关法规,避免全民公有文化资源被单一商业主体独占。倘若等到甲骨文字相关艺术形象大量被单独注册,再考虑完善保护机制,将会错失最佳治理时机。

代代传承的文化资源,先做好权属存证保护,再谈双向开放交流。

本文基于公开媒体报道与知识产权通用法理分析,案件相关金额、裁判细节以法院正式生效文书为准,文中观点仅为个人探讨,不构成专业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