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社旗,一个耗资近亿元打造的高标准农田整治工程已竣工5年,可辖区内的村民却未曾享受到任何红利。这5年期间,大批斥资建成的农业设施常年荒废失修,沦为田间地头毫无用处的“摆设”。村民们纷纷吐槽这就是“面子工程”。
为核实村民反映的问题,记者深入当地10多个村落实地核查,现场景象令人唏嘘。
此次项目中落地的12座提灌站,作为农田灌溉的核心设施,如今仅有1座能够正常运转,其余11座已经彻底废弃。
废弃的提灌站问题百出,核心抽水设备水泵不翼而飞,输水管道残缺不全,田间裸露的电缆外皮严重破损,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不少设备井口被疯长的杂草彻底掩埋,原本用于操控设备的电气控制柜更是不知所踪,整套灌溉系统完全瘫痪。
除了提灌站,项目配套的246口标准化机井更是离谱。单口机井造价超6万元,属于财政重金投入的标准化惠农设施,可实际使用情况惨不忍睹。
据调查,部分机井电表累计耗电量仅有1度,几乎从未投入使用;更有大量机井未接通供电线路,村民想要灌溉农田,只能自费从家中拉扯电线应急,所谓的标准化设施完全沦为空壳。
5年时间内,上亿财政资金投入的惠农工程,没有为农田灌溉发挥丝毫作用,白白闲置损耗,不仅造成国有资金严重浪费,也让民生工程彻底沦为茶余饭后的谈资。
面对工程荒废、设施失效的既定事实,当年参与项目验收的水利局相关专家给出了解释,却满是牵强与敷衍,无法服众。
该专家表示,该项目整体设计科学合规,设施荒废并非工程本身问题,而是两大后天因素导致:
第一,当初水泵使用完后,都是交给各村村民自行保管的,期间出现了一些遗失;
第二,天旱的时候,上游水库就要放水抗旱,河道里还会有水,所以灌溉项目一直用不上。如果设计不合理,那当初连评审都无法通过。
第三,该项目的地埋管、水泵、电缆等设施,部分遭遇了盗窃,属于村民们管理不善所致,导致水利设施的使用率达不到原先的设计标准。
记者也调查了下,自2020年9月至2026年5月,共有11条报警记录明确提及水泵被盗,其余多为线缆被盗案件,共计90余次报警,的确是盗窃行为猖獗。
但是当地警方留存的设施失窃报案记录,与现场缺失的设备数量、种类严重不符,大量遗失、损毁的设备根本没有失窃报案记录。
也就是说,设备缺失大概率并非群众盗窃、保管不当导致,可能存在推诿甩锅、掩盖真相的情况。
此事曝光后,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发现这近亿元的高标准农田项目,由一名田姓个人主体通过借用正规建筑企业资质的方式违规中标,拿到项目后并未自行施工,反而将整体项目拆分出100个细小标段,公开对外售卖牟利,彻底把惠民工程变成了个人敛财的工具。
据多名包工头爆料,想要进场施工,必须花钱买标,其中一名包工头就花费10.5万元购得标段施工资格。而且所有进场施工的队伍,工程款统一被克扣20%,施工方利益严重受损。
更离谱的是,一名包工头因被拖欠工程款,多次维权投诉后追回28万元欠款,却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执行。
就连中标的正规企业也坦言,该项目是当地相关领导指定交由田某运作,企业仅为挂靠资质的工具,全程无法干预项目运作。
由此可见,本次农田工程乱象,绝非简单的“管护不到位”、“工作疏漏”等问题,其中已经涉及到部分官员存在违法乱纪的行为。
果不其然,今年5月份,县委书记余某就因帮助他人承揽工程等问题,被双开。
目前,该县已有14名干部被问责,其中有2名干部已被刑拘。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禁止个人借用企业资质参与招投标,禁止中标人违法转包、拆分项目转包。
田某借资质中标、拆分100个标段售卖、收取买标费用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违法转包、挂靠投标,已涉嫌串通投标罪,可依法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原县委书记余某因在工程承揽、职务调整中谋利被双开,足以证实存在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的情形。
根据《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7年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然,这些人所涉罪名可能远不止此,后续警方会一一调查,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违法犯罪之人。
目前,当地已完成8座提灌站、6眼大口井的整修工作,剩余问题设施的整改修复工作正在全力推进。
最后,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助力乡村振兴的基础性民生工程,每一分资金都源自财政税收、取自于民,本应用于惠农利民、赋能农业发展,绝不能成为少数人权力寻租、非法牟利的“唐僧肉”。希望有关部门在严惩涉案人员的同时,也要对这些惠民工程进行大彻查,不能等到出事再去弥补。
大家对此事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