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不干涉内政这个问题?
根据联合国宪章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必须要确保人权,反种族灭绝,反人道主义灾难,反侵略四条红线,必须有这个大的前提。
通俗点说就是只有一国境内不存在大规模人权灾难、不对外侵略的时候,他国才需要遵守不干涉内政原则,如果内部出现了大规模人道主义灾难,那么不就不能在遵守不干涉内政这一原则。
比如一个国家自己内部的治理,像税收啊,政体选择呀,经济决策呀,日常行政啊,这属于一个国家的内政,他国没有权利指责武力介入,这个时候不干涉他国内政完全是正确的决定。
如果一个国家存在大规模的屠杀,种族压迫,大面积人道主义危机,或者是主动出兵侵略他国,就不再属于一个国家内政的范畴了,那作为国际社会,联合国有权开展斡旋,制裁,维和干预,这也是联合国存在的主要原因。
举个老百姓能够理解的例子:
就像夫妻两口子日常吵架,因为家庭琐事。争执,那么对于外人警察来说,你没有权利介入,这是属于小两口的内部问题,这和一个国家正常的内部治理一个道理。
但如果丈夫动手打人、虐待妻子,造成妻子人身伤害,那么作为警察来说就必须及时制止,防止暴力事件再次升级。这个时候你就不能再说这属于我们的家务事,警察不应该干涉了。
和一个国家境内发生大规模人道主义灾难一样,这个时候联合国安理会就应该及时做出决策,防止人道主义灾难继续蔓延。
所以不干涉他国内政不是无条件的成立,必须附带前提,就是该国不存在大规模人道主义灾难,不系统的践踏基本人权,不主动侵略他国,符合联合国宪章的时候。
